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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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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7-02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56号),要求公司对媒体报道核实并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2017年5月12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披露的部分客户销售收入远高于相关经销商实际销售金额及税务部门披露数据,质疑你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8条和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如下信息。

 一、上述媒体报道内容是否属实,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二、公司2012年至2016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及向其销售的金额;

 三、上述媒体报道所涉经销商历年对外实际销售公司产品的金额。

 请公司首发上市保荐人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争取尽快完成核查及回复,并将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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