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化纤”)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的《告知函》,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人名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同时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增持计划
化纤集团计划自2017年5月12日起拟增持吉林化纤股份数量不少于2,000万股。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三、增持期间
本次增持计划将自2017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化纤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化纤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4、截至本公告日,化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5,797,36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4.5%。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