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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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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7版)

 3、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述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款”。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3)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华夏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注: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认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或基金账户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非直销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通过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和有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出具基金募集资金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公司网站: http://bank.pingan.com

 (三)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通过直销机构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1、直销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联系电话:(021)38909777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8798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邮编:10073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200120)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昀、郭杭翔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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