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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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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公告编号:2017-038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化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7]第4号),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及全部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2.16条,经审查,本所于2017年5月12日正式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2.18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你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你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39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公司股票目前处于暂停上市阶段,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潜在交易对手完成了初步沟通,标的资产为新能源行业资产,交易方式为现金购买。目前公司正在抓紧推进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督促已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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