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原披露“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有误,现予以删除;同时补充披露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除上述更正外,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附后),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更正后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监事段小昌、李易桓、王晓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小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