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7-02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7 年 05 月 0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05 月 0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02 日15:00 至 2017 年 05 月 03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40,873,0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39,732,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4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012,4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72,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4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4,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4%;反对4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4,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463%;反对4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5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4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4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537%;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4,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4%;反对4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4,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463%;反对4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5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0220%;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1,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0220%;反对4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公司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999,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1%;反对1,873,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9,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161%;反对1,873,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公司2017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59,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3%;反对37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8%;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869%;反对37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12%;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1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1.候选人:倪俊龙 同意股份数:439,748,344股
10.1.2.候选人:左志鹏 同意股份数:439,748,335股
10.1.3.候选人:胡孟春 同意股份数:439,739,540股
10.1.4.候选人:戴黄清 同意股份数:439,739,535股
10.1.5.候选人:王章宏 同意股份数:439,789,53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1.候选人:倪俊龙 同意股份数:1,887,776股
10.1.2.候选人:左志鹏 同意股份数:1,887,767股
10.1.3.候选人:胡孟春 同意股份数:1,878,972股
10.1.4.候选人:戴黄清 同意股份数:1,878,967股
10.1.5.候选人:王章宏 同意股份数:1,928,967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2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2.1.候选人:徐卫林 同意股份数:439,739,542股
10.2.2.候选人:管亚梅 同意股份数:439,739,539股
10.2.3.候选人:黄文平 同意股份数:439,739,535股
10.2.4.候选人:储育明 同意股份数:439,787,53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2.1.候选人:徐卫林 同意股份数:1,878,974股
10.2.1.候选人:管亚梅 同意股份数:1,878,971股
10.2.3.候选人:黄文平 同意股份数:1,878,967股
10.2.4.候选人:储育明 同意股份数:1,926,967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1.候选人:刘春西 同意股份数:439,739,540股
11.2.候选人:关 辉 同意股份数:439,739,538股
11.3.候选人:翟宜城 同意股份数:439,785,43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1.候选人:刘春西 同意股份数:1,878,972股
11.2.候选人:关 辉 同意股份数:1,878,970股
11.3.候选人:翟宜城 同意股份数:1,924,868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1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1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1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46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666%;反对3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15%;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6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茂集团、倪俊龙、左志鹏、刘春西、戴黄清依法予以了回避表决;议案 10、11 属于选举董事、监事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全部获得通过;议案 12 为特别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胡润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7-021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05月03日下午在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倪俊龙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倪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会议选举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生、刘春西先生、胡孟春先生、戴黄清先生、王章宏先生、黄文平先生(独立董事)、徐卫林先生(独立董事)、储育明先生(独立董事)和管亚梅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倪俊龙先生担任。
本次战略委员会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选举管亚梅女士(独立董事)、储育明先生(独立董事)和王章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有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担任。
本次审计委员会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选举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生、王章宏先生、管亚梅女士(独立董事)、徐卫林先生(独立董事)、黄文平先生(独立董事)、储育明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担任。
本次审计委员会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选举黄文平先生(独立董事)、倪俊龙先生和储育明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黄文平先生担任。
本次提名委员会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左志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的议案》
聘任胡孟春先生、戴黄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章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罗朝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高柱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长
倪俊龙:男,1965年5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丰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庆纺织厂技术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纺纱器材应用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倪俊龙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倪俊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
(二)总经理
左志鹏:男,1970年1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财务科科员、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信息统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左志鹏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左志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
(三)副总经理
胡孟春:男,196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技术员、二分厂副厂长、厂长、安徽华泰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胡孟春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胡孟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5,000股。
戴黄清:男,196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销售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监事。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戴黄清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戴黄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5,289股。
(四)财务总监
王章宏:男,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财务科科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信息部常务副部长。
王章宏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章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董事会秘书
罗朝晖:男,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进入本公司财务处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罗朝晖先生2008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27080;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罗朝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六)证券事务代表
高柱生:男,1983年0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进入本公司财务部门工作,2012年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柱生先生2016年4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1A-070,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高柱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17-022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05月03日在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刘春西先生、吴德庆先生、关辉女士、翟宜城先生和程志平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春西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选举刘春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春西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件:刘春西先生简历
刘春西:男,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前车间值班长、南方车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直属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春西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春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4,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