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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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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5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515,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利润1,547.28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5,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邮编:510310

 咨询联系人:邓晓华

 咨询电话:020-84118343

 传真电话:020-84119246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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