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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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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4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都聚益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0042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5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7]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7年4月5日

至 2017年4月26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7年4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05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53,329,318.7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67,777.24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253,329,318.79
利息结转的份额67,777.24
合计253,397,096.0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符合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7年5月3日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818-811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二)本基金的封闭与开放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三个月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3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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