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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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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5∶00至2017年5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0人,代表股份264,291,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50,564,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3,726,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1%。

 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2,423,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3%;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6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592%;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2,401,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9%;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5245%;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8%。

 3、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2,423,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3%;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6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592%;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4、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2,423,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3%;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6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592%;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5、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01,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9%;反对1,890,0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5245%;反对1,890,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47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2,401,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9%;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5245%;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8%。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01,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9%;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5245%;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8%。

 8、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01,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9%;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5245%;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8%。

 9、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523,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30%;反对2,767,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3.1985%;反对2,767,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6.8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01,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9%;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5245%;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48%。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14,663,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4.2094%;反对1,873,1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7575%;弃权87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03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3.3060%;反对1,873,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729%;弃权87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211%。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260,577,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75%;反对1,895,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197%;弃权87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9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3.1712%;反对1,895,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5077%;弃权87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211%。

 13、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8.4923%;反对1,895,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7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反对1,895,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5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23,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3%;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6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592%;反对1,867,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4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和叶远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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