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晓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沙澄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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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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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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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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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规进行了调整。由于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已不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包括“年产11万台柴油发动机项目”在内的其他项目将按计划继续优化并实施,以期逐步形成本土化研发和生产优势,满足柴油发动机军品及民品领域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柴油发动机板块凭借年产3万台高自动化的柔性生产线的建成投产和不断加大的研发投入力度,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陆续取得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产品公告,并与国内外诸多优质客户(尤其在增程器领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和样机搭载合同,为实现柴油发动机板块规模化盈利能力奠定了基础。为了顺应智能制造的发展趋势,公司与西门子签署了智能工厂咨询协议,着手从智能产品、智能研发、智能制造、智能供应链、智能生产、智能服务和智能营销这七个层面对一期二段项目进行智能工厂规划,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过程中。
2017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青海恒信融锂业全部股权,并与上海惠天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正式启动转让恒信融锂业51%股权的相关事项。截至目前,上海惠天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据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了5,000万元定金。由于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将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进行双方协商确定,目前尚无法预计该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程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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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晓疆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