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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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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立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7,601.68万元,增加幅度238.43%,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多及办理贴现较少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966.95万元,增加幅度148.19%,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7,841.95万元,增加幅度154.01%,主要系报告期采购货物款项未结算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余额减少13,122.73万元,减少幅度39.81%,主要系报告期将上年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8,870.16万元,增加幅度217.86%,主要系报告期技术工程改造项目增加所致;

 (6)工程物资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7.81万元,增加幅度68.11%,主要系报告期末工程用材料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788.32万元,增加幅度146.00%,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5,541.13万元,增长幅度39.80%,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4,147.39万元,增加幅度49.08%,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5,106.71万元,增加幅度1,479.01%,主要系报告期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弥补完毕,公司盈利应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11)应付利息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65.00万元,增加幅度31.73%,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7,420.52万元,增加幅度1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4月到期(确认赎回部分)重分类所致;

 (13)应付债券报告期末较年初余额减少17,403.13万元,减少幅度38.4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即将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未分配利润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0,763.99万元,增加幅度42.80%,主要系报告期盈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75.91%、63.68%,主要系报告期钢材售价及钢材制造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16)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657.85万元,增加幅度549.97%,主要系报告期实现的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计提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来由“管理费用”核算,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改为由“税金及附加”核算所致;

 (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80.89万元,减少幅度49.10%,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2.76万元,减少幅度50.65%,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73.94万元,增加幅度304.43%,主要系本年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单位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0.39万元,增加幅度755.44%,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利得较多及收到三明市财政局转入省属重点国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所致;

 (2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上升574.23%、575.1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钢材平均毛利率较2016年同期上升所致;

 (2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63.6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盈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黎立璋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3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碳排放配额托管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12月22日,福建省启动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本公司已被纳入福建省碳排放排控企业范围。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及交易的日趋活跃,以碳排放配额为主的碳资产成为了一种新型资产,为了降低公司碳排放权履约成本、实现碳资产的保值增值,经研究公司将与第三方碳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碳排放配额托管业务合作,具体如下: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碳排放配额托管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总量为340万吨的碳排放配额委托给具有福建省碳排放配额托管业务资格的企业管理,其中240万吨碳排放配额托管给广州微碳投资有限公司;100万吨碳排放配额托管给环保桥(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托管合作期为2016年和2017年两个履约年度。截止2017年4月19日,福建省碳排放配额价格为35.86元,公司托管配额市值合计为1.21924亿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后,与上述两家机构签订托管合同及办理托管业务的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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