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明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席文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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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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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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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32.19%,系新股申购及股票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减少50.13%,系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的交易减少所致。
3、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41.15%,系预付材料款、支付服务费等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31.51%,系本期期末定期存款较多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57.62%,系支付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减少33.71%,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7、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加36.36%,系本期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付款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减少92.42%,系本年度内应结转的专项应付款减少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61.24%,主要系公司调整销售策略,扩展销售渠道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9.68%,系汇兑损益变动较大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1.84%,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少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14.64%,主要系本期股票市值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9.03%,主要系本期股票收益及部分理财到期,收益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32.14%,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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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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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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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明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