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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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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承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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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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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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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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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该项目’)”已于2017年1月19日完成揭盲工作,并取得成功;于2017年4月21日,完成了该项目临床试验统计报告工作(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及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将依据临床研究结果、方案设计目标和申报条件等要求,组织并起草对该项目申报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的资料,完成相关的工艺验证等工作,积极启动将相关注册资料上报CFDA,同时申请列入CFDA的优先审评审批,以便尽快实现该项目的产业化,并进一步扩大对该项目的学术推广和营销布局工作。

 2、根据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的承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将通过出售或置换等方式将贵金属业务从本公司剥离。报告期内,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及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6年,本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与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苏宿置业取得了宗地编号为2015(经)D宿城23的国有建设用地。

 上述宗地坐落于宿城新区;出让方为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平面界址为东至黄海路,南至吉林路,西至空地,北至家天下小区;总面积为39,183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39,18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出让价款为人民币67,590,675元,每平方米为人民币1,725元;建筑容积率为不高于2.2大于1。依据公司《章程》一百零七条规定,本次竞拍土地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规划方案正在报批过程中。

 4、2016年,为有效降低项目配套建设成本,增加工程实施与项目生产的便利,为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与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就购置建设用地事宜(该建设用地拟用于响水恒利达科三期项目建设)签署了相关协议,该建设用地所需资金预计为426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为3600万元;地方计提七项基金为480万元;交易费用、契税、评估测绘费等费用计180万元。

 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已支付土地款和规费合计4477.15万元。

 5、2016年,公司与自然人曹杨签订了《公司收购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24%的股权转让给曹杨,本次交易应收转让款2,504.06万元,应承担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债务2,448万元,实际转让价格56.06万元。由于交易对方部分转让款(500万元)未支付,公司对其提起了诉讼。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曹杨提起讼诉一案,由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判决我方胜诉,曹杨于2017年2月就上述事项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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