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泽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富士达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本诉讼将于2017年5月9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7-02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在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在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章程》第五条由“公司住所: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邮政编码:471003。”修改为“公司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洛阳片区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邮政编码:471003。”。公司住所具体地址变更以工商核定为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中住所做相应变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在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在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7-02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重新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及筛选,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参与央企审计监督,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拟提名信永中和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设有6家境外成员所,境外执业资格人员逾200人。总部在北京,目前在深圳、上海、西安等地设有22家境内分所,拥有境内从业人员5,000余人,全国及省部级领军人才42人,中国注册会计师1,300余人。信永中和是国有大型企业及国资委最信任的事务所之一,在中国提供专业服务已有30余年。服务的主要对象包括国资委、大型企业集团、A股、H股及A+H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服务内容涵盖财务决算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清产核资、管理咨询项目等专项审计、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名信永中和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
2、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7-02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7-03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议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2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5月17日17: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区周山路10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 话:0379-64326068 0379-64335039
传 真:0379-64335035
联系人:叶华 赵丹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2179”,投票简称“光电投票”。
(1)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179
(3)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2、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3)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回执
回 执
截止2017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关于聘任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注:1、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各项议案明确作出赞成、反对、弃权、回避的指示;若委托人不作出上述具体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