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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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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海珍品育苗、养殖和加工业务,其主要产品包括贝苗、鲜活海参、海参加工产品、海蜇及鱼虾蟹等。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海珍品苗种繁育和围堰海参养殖,已掌握了虾、蟹、扇贝、海参、鲍鱼、海胆等海珍品苗的工厂化培育及中间育成技术并积累了丰富的围堰海参规模化养殖经验,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水产科研和海珍品苗种繁育、养殖及加工为一体的专业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依托丰富的海域资源和成熟的海参苗种繁育及养殖技术,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对围堰海参的投资力度,海参养殖业务获得了较快发展,从而使公司在保持海珍品苗种竞争优势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在海参领域的竞争地位和品牌知名度,有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盈利能力的提高。

 公司主要产品海参苗、贝苗等的繁育及围堰海参养殖及加工在我国已有较长的历史,主要环节技术已非常成熟,目前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所在地瓦房店市是海参增养殖重点规划区域,气候、海水理化环境等条件均适宜海参的苗种繁育与养殖,是海参等海珍品的“天然摇篮”。2007年,“大连海参”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海参的原产地是海参品质的保证,具有不可复制性和稀缺性。“辽参”独特的原产地优势使公司围堰海参养殖产品具有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海参已获得农业部 “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证书”、“中国渔业协会推荐产品”、大连海洋与渔业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在同行业中处在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畜禽水产养殖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尽管国家宏观经济在世界经济周期、中国的债务周期、新产业培育周期等多重周期叠加的背景下,出现了增长乏力的迹象。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公司战略发展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一方面坚持照国家《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总体要求及《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以海洋可持续发展及现代化农业建设为指导思想,结合公司中长期围堰海参“育苗-养殖-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加大营销力度,积极拓展公司业务,使公司在产业深化改革中不断向前发展;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置入了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5.00%股权,开始进军互联网泛娱乐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1,635,217.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678,852.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3%。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疫情,亦未发生对公司业务会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发生了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晓庆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晓庆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7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1,635,217.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678,852.31 元。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7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678,852.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377,068.78元,按照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37,70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2,690,690.07元,扣减当期应付普通股股利28,573,56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758,275.5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8,456,491.97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于2017年3月7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据此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前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428,678,000股。

 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1.0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45.2万元。

 修改为第1.0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867.8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3.06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5245.2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3.06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2867.8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以上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机构对此分别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二、四、五、六、七、十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4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执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7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678,852.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377,068.78元,按照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37,70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2,690,690.07元,扣减当期应付普通股股利28,573,56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758,275.5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8,456,491.97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于2017年3月7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据此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6年5月1日起。

 2、变更原因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情况如下:

 ■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执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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