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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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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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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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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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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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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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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场外净认购金额为226,836,770.19元,场内净认购金额为117,725,000.00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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