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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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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7-2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严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峰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至2017年4月14日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2017年4月14日,公司尚未取得正式核准文件。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经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4月14日,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同签署

 2017年2月14日,公司与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在长春市双阳区签订了《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固废业务规模拓展及区域业务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三)对外股权投资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注册成立了南通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可再生资源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会议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工艺品。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注册成立了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服务;环保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程测量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

 3、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注册成立了上海天楹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保洁服务,从事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

 4、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注册成立了上海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服务,保洁服务,从事废旧物资处理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园林绿化,自有设备租赁,保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四)其他事项

 1、经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南通天德建筑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变更名称为南通天楹建筑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上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二期-1【3】号楼的议案》,公司与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以上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二期-1【3】的评估价值16011万元人民币为依据,公司以总价款不超过16500万元人民币(含交易税费)购买康桥商务绿洲3号楼。

 3、201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7年1月2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公司已在到期日兑付了该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31950万元,该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的公告。

 4、2017年2月27日,公司完成201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短期融资券简称:17天楹CP001,代码:041759003,发行总额:3亿元,期限:365日,起息日:2017年2月27日,兑付日:2018年2月27日,发行利率:6.3%),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次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的公告。

 (五)期后事项:

 1、2017年4月7日,经海安县行政审批局核准,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2017年4月20日,公司与固原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固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及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推进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垃圾分类收运环卫一体化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工作,在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实施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全资项目子公司。

 4、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合资协议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作为宁夏固原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的项目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为“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天楹以自有资金出资28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5%。。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7-2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合资协议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17-2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2月14日与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签署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约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在长春市双阳区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作为运营实施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万元,公司名称为: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双阳天楹”)。

 2、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1、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无其他投资主体。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江苏天楹投资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双阳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炉渣制品销售;垃圾分类;城市垃圾保洁、收集和运输;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江苏天楹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100%。

 上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项目子公司双阳天楹将负责实施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此次对外投资将扩大公司整体经营规模,且在区域业务拓展上也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风险等,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17-2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4月20日与固原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固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及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合作协议》,为加快推进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垃圾分类收运环卫一体化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工作, 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城建”、乙方)签署《合资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为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天楹以自有资金出资28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5%。

 2、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合资协议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九龙城建签署《合资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该合资协议并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及其他相关登记事项。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固原市九龙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经济开发区六盘路

 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184385.0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集中供热、供热管网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物业管理;本市范围内保障住房租赁、管理;铝钢加工制作、建筑材料、室内门、防盗门销售(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主要出资人情况

 出资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22%;固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38.83%;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12%;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83%。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九龙城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创客汇

 经营范围: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综合处理,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河道清理、保洁;公厕运营与维护;园林、绿化、草坪设施管护;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中国天楹以自有资金出资28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5%;九龙城建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

 以上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结果为准)

 公司注册地址为: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创客汇

 2、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3、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结果为准)

 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综合处理,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河道清理、保洁;公厕运营与维护;园林、绿化、草坪设施管护;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

 4、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2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乙方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双方均以货币出资。

 5、出资安排: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完成全部认缴出资额的出资。

 6、乙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和分取红利。

 8、合资公司设立后,由甲方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乙方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

 乙方协助合资公司获取固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垃圾分类收运环卫一体化等项目的政府特许经营许可和合同,协助办理项目用地的法律手续,支持合资公司解决与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组织的协作问题,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税收减免和优惠等。

 9、公司董事会设3名董事,甲方推荐2名,乙方推荐1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10、公司不设监事会,由甲方推荐一名监事,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1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甲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用。

 12、乙方参与每年的合资公司财务审计。

 13、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合资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五、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更好的为固原市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保护并改善固原市生态环境,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时也为公司布局西北地区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投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风险等,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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