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陶永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国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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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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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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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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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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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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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宝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0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紫竹院路29号北京香格里拉饭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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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长栓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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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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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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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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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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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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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华创证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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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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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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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10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议案8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江。议案8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含上述关联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赵耀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编号:临2017-021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北京市紫竹院路29号北京香格里拉饭店)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拟定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总额为150万元。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编号:临2017-022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分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其2016年末注册资本3,075,307,713.5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元注册资本派现2.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99,580,005.51元。华创证券按上述预案实施利润分配后,公司可获取分红金额为779,097,205.51元。
华创证券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报表按成本法 对其核算,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