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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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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互联网家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充分发挥企业标杆作用,推动产业化进程,引领科技创新,致力于打造“一体化”大装饰蓝海战略,在大型公共建筑装修、高端星级酒店、高档住宅精装修和建筑智能化工程领域独占鳌头。已连续十二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连续5年蝉联“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三名”,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批AAA信用等级企业”、“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拥有建筑装饰行业唯一一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CNAS实验室。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以“做精、做专、做强、做长”为经营理念,以“精诚、至善、创新、完美”为核心价值观,将“技术改变生活,服务创造和美”作为企业发展的愿景,严格落实“以营销为龙头、以生产为命脉、以设计研发为核心”的战略方针,致力于成为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工业制造为平台、产业服务为导向的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

 报告期公司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定位,积极发展智能家居、互联网家装、建筑3D打印等新型业务,重点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创新驱动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时,为优化产业结构,专注装饰主业,将盈利能力不佳的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转让给控股股东,除此以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设计、施工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甲方(业主)要求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招标。对于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业主)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由公司业务员开拓业务渠道并进行业务联系。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标准品、非标准品、石材和木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模式分为三种:①集中采购模式:集采中心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指乙供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集采中心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供材料采购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

 公司项目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需在项目当地采购,故由公司集采中心授权分公司或项目部材料员进行采购。

 3、施工模式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根据合同及项目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工、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采购员和一大批优秀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施工人员等。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分包公司派出部分施工人员在公司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模式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公司的工程款结算流程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具体结算情况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

 (二)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685.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35%;实现营业利润36,916.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929.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2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4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72,377.63万元,同比增长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17,808.95万元,同比增长3.36%。公司业绩驱动主要因素如下:

 1、行业平稳发展推动因素

 “十三五”期间,我国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房地产为龙头,包括建筑业、建材业的整个产业集群将受到影响,建设规模扩张速度减缓,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速度由高速发展转化为快速发展不可避免,预计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仍将略高于整个建设规模的扩张速度,但会低于“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速度。

 2、公司自身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推进转型升级,走“建筑工业+建筑信息化+互联网”的特色之路,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加速推进装饰工业化进程;公司抓住家装行业快速发展契机,加快互联网家装推进力度,并完善互联网家装服务平台及供应链物流建设。公司聚焦装饰主业,深耕区域市场,积极拓展PPP、EPC、BOT等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加快互联家装、智能家居、建筑3D打印等业务的开拓,不断提升管控水平和工程质量,同时,抓住企业提质增效和行业转型的重要技术节点开展科技创新,推动行业主导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升级换代,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所处行业分析及行业地位

 1、装饰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2016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建筑装饰行业“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中发挥行业作用的同时,将以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为指导,提升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品质。一方面,房地产调控影响下房地产投资明显放缓对于建筑装饰行业新签订单、订单履约率、回款速度产生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PPP项目和总承包项目的推广、二次装修(改造类)需求开始进入释放期,政府对住宅全装修政策的推广、“一带一路”带来海外市场业务增加,为装饰行业带来新的需求。同时,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组合的作用下,建筑装饰行业创新的驱动力不断增强。在传统商业模式的改造方面,继续深化“互联网+”、BIM等现代IT技术在建筑装饰工程领域的应用,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与商业模式的升级创新;在人才结构调整方面,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企业获取优质人力资源成本有所下降,为行业深度调整人才结构创造了有利环境。

 根据装饰行业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建筑装饰行业增均年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工程总产值将由2015年的3.4万亿元增长到年总产值4.7万亿元以上。其中公共建筑装修市场规模将由2015年的1.74万亿增长到2.3万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6.5%左右;住宅装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1.66万亿元增长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8%左右;建筑幕墙市场规模将由2015年的3400亿元增长到55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11%左右;工程设计产值将由2015年的950亿元增长到167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12%左右。(摘自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八届一次理事会会议文件)

 2、行业发展阶段和周期性特点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稳中求进”的大格局不会有根本性改变,预计我国经济增长仍将保持中高速的发展区间。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中,各类新建项目投资将会持续增长。既有建筑功能转化、节能改造、装修更新升级等,也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空间。预计行业发展速度仍将高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行业整体仍处于持续较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对建筑装饰行业转型升级和推进产业化进程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但随着建设规模扩张速度减缓,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速度由高速发展转化为快速发展不可避免。预计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仍将略高于整个建设规模的扩张速度,但会低于“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速度。

 针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周期性特点,公司将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管理效率来突破需求,充分利用PPP模式、装饰总承包模式、一带一路、住宅全装修政策带来的红利。

 3、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报告期,公司连续12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亚厦幕墙连续5年蝉联“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三名”。同时,还荣获“中国百强企业奖”、“2016年中国(长三角)优秀上市公司”等荣誉。报告期,公司共荣获2项“鲁班奖”、4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8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多个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截止2016年末,公司共荣获鲁班奖26项,国家优质工程银奖15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含设计类)232项,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奖444项,全军金奖工程(含设计类)61项,省级优质工程2049项,获奖数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公司工程施工模式介绍

 1、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的主要业务模式及风险

 公司项目主要为自行施工,在项目管理上公司采取直营管理模式,即公司直接分派项目管理团队管理每个项目,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在编人员,工程材料由公司集采中心统一采购,所有进出项目资金由公司直接支付。

 直营管理模式采用复合矩阵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由公司配置充足的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材料、技术等管理人员,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等采取多维度的管理形式,能有效控制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履约能力强,能提供给客户较好的服务,有利于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增加客户满意度、增强合同定单的延续性。但项目管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决策周期长。项目所有费用和重大决定均需要通过公司的制度流程逐级审批,有大量的项目决策和决定需要公司决策,导致决策时间较长。

 (2)重理风险。一个项目既受到项目的管理指令也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指令,存在多重管理的风险,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降低了执行效率。

 (3)资金风险。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和不同时期,均存在资金风险。

 2、工程项目分包及自行施工情况介绍

 公司装饰项目2016年承接的一个项目为EPC项目,其余项目均为自行施工项目,2016年在建装饰项目217个,完工项目344个,公司对项目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把控,项目进展状态良好。幕墙项目除现场安装实行劳务分包其余项目均自行施工,幕墙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占业务的25%。

 3、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情况介绍

 公司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秉承“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命脉”的宗旨,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的总指导思想,从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参与质量管理三个方面建立了适合企业发展的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质量控制执行标准主要包括:(1)行业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公司标准:《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YSJ13001-2015》、《项目策划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装饰工程技术资料标准表单填写手册Q/YSJ07001-20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填写手册Q/YSJ13002-2015》。

 公司在质量控制措施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施工前提前做好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审批;(2)在施工过程中针对项目设置的质量控制重点部位加强控制;(3)施工阶段做好施工技术控制、施工准备控制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控制;(4)实行工程质量月度和季度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编制安全质量简报,通过“PDCA”循环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管理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2012年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同时公司按期支付发行的公司债利息,保障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

 鹏元资信预计于2017年7月之前出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将披露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和宏观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的共同作用下,国民经济保持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对于建筑装饰行业来说,是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受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政策的影响,对建筑装饰行业新签订单、订单履约能力、开工速度、回款速度产生了消极影响。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带一路”、各地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也给装修行业带来新的机会。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3.73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了3,400亿元,增长幅度为9.7%,其中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1.84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了1000亿元,增长幅度为5.7%;住宅装修装饰全年完成工程总量值1.8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3.8%。其中,精装修受国家产业化政策引导和市场认知程度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全年完成工程产值690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685.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35%;实现营业利润36,916.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929.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2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4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72,377.63万元,同比增长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17,808.95万元,同比增长3.36%。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毛利率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16,425.19万元,同比下降11.65%;主要原因系公司优化营销流程,继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公司管理费用为38,725.62万元,同比下降1.50%;公司财务费用为5,751.39万元,同比上升39.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定期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25.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68.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710.73万元,比上年减少156.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5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充分发挥建筑装饰行业龙头企业具备的品牌优势、专业化施工优势、全产业链配套优势、科研创新优势和人才优势,贯彻执行董事会提出“以营销为龙头、以生产为命脉、以设计研发为核心”的战略安排,保证公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搭建内部共享服务生态圈,提升项目科学管理水平。

 在项目承接上,公司提出了生产前置、营销后置的管理理念,构建了生产、营销和设计团队的生态项目链,把保证客户满意度放在第一位。公司对一些大型公建项目,加强施工、设计、BIM等多个条线的配合,在设计、营销、施工和供应链提前做好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承接和实施。在项目管理上,公司立足于流程优化,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2016年,工管中心新制订和优化38项制度流程,涉及计划、劳务、材料、仓储和设计等多个维度,提升项目部管理水平。公司还通过“项目策划赛马”活动,关注项目效益的挖掘工作,提高项目策划水平,为各项目部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

 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了项目的转化率,2016年公司新签合同125.64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13%,订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相继承接了上海迪斯尼项目、G20峰会主会场项目、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南京扬子科创EPC项目和上海SK大厦等众多精品工程。其中G20项目是公司继2015年圆满完成北京APEC首脑峰会主会场后的又一项标志性国家形象工程,体现了公司精巧的技艺、强劲的执行力和科学的管理水平,为公司承接高端公装项目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注重研发创新,将创造力和生产力紧密结合,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的走自主研发、科技创新之路。在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首次承担“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筑装饰工业化项目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为业内首家拥有住宅精装修工业化核心技术体系的高新企业。在BIM技术应用和推广上,2016年公司在项目应用上取得了可喜成果,项目类型更加丰富,涵盖了医院、剧院、酒店、办公、商业综合体等,参与了G20会议主会场、厦门2017年金砖五国会议与会展中心、天津海洋博物馆、江苏大剧院、南京青奥酒店等国家与地区的核心重点项目的BIM工作;参与了公司第一个EPC项目南京扬子科创中心全阶段的BIM工作;项目管理上公司积极运用Enovia平台进行部门项目流程统一管理。同时,积极参与行业的标准编制工作,促进BIM行业在浙江乃至全国的健康发展,作为主要编委单位参与了建筑装饰行业BIM标准、建筑幕墙BIM实施标准、浙江省BIM标准的编制工作,其中建筑装饰行业BIM标准已经在2016年12月正式发布。公司荣获了2016“龙图杯”全国BIM大赛施工组一等奖,浙江省第一届BIM大赛包括“优秀BIM应用企业”在内的四项大奖和浙江省钱江杯BIM技术应用专项二等奖。

 在3D打印建筑上,公司参股公司盈创科技报告期积极全球布局、建立3D打印梦工厂和3D打印建筑产业园。在产业政策上,2016年8月,国家住建部发布《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其中规定“积极开展建筑业3D打印设备及材料的研究。结合BIM技术应用,探索3D打印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开展示范应用。”这意味着3D打印建筑技术在我国建筑行业的推广应用上得到了国家的鼓励和认可。报告期,盈创与中国50强房地产企业佳源集团达成合作,标志着3D打印建筑技术迈出了“产业化”的重要一步,进一步拓展了3D打印建筑技术在市政工程、产业园区、房地产项目、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产业的应用。盈创还被评选为“2016影响中国房地产品牌企业”,未来盈创将积极成为世界3D打印建筑的持续领跑者。

 报告期,公司申报的“2小时隔音防火门”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证的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在建筑装饰工业化领域申报专利共计253项,其中发明专利50项;公司所选送的9项建筑装饰工业化新产品均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的新产品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获得专利657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32项,取得国家级工法1项,省级工法4项。参股公司盈创科技拥有11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7项)。以上荣誉的取得是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实力的综合体现,是公司坚持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迎合了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到了行业龙头示范作用。

 3、互联网家装快速推进,拓展家装行业的微蓝海。

 从2016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其它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面对行业发展的有利形势,公司加快了互联网家装的推进力度。报告期,蘑菇加在市场拓展、设计研发、物流网络建设、供应链打造、工程工艺标准梳理、售后体系服务方面开展了诸多工作。2016年,蘑菇加新签订单3,955万元,新设立体验店19家,其中加盟店18家,自营店1家。

 在设计研发方面,在原有集成家2.0版本的基础上,针对客户的需求,完成了国内首个新工艺概念房-集成家2.5版本,验证了新概念工艺的可行性,达到了“零污染、工期短、高品质”的目标,实现了工业4.0与互联网+的结合。在原有Soho、艾美、凯撒产品的基础上又研发了新中式产品。

 在技术创新方面,蘑菇加在行业率先应用虚拟现实技术(VR),高效设计渲染技术(mBIM)和360炫动立体展示系统,真正实现“未来家”与人的对话,与未来生活方式更加契合,创造丰富而舒适的智能“家”体验。

 在平台建设方面,报告期,蘑菇加互联网家装集成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化及大数据等手段,打造综合性的互联网家装服务平台,支撑蘑菇加开展整体家装、单品销售、售后服务、运营商协同和供应商协作,使其成为涵盖硬装、软装、家电、智能化产品及后期服务于一体的国内互联网家装第一品牌公司。

 在供应链和物流建设方面,坚持F2C集采,涵盖硬装、软装、智装及定制品,为布局全国运营商的材料供应提供坚实的后盾支持。在物流建设方面,杭州中心仓已建设完成,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华东和华南区域第二批中心仓目前正在做初步市场调研。

 4、重视人才储备和培养,打造高效团队

 公司将人才视为企业的第一资源,拥有一批优秀的设计团队和施工管理团队。公司培训体系健全,培训覆盖面广,致力于打造一套覆盖员工全职业生命周期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根据年初经营计划,采取分类分层的方式组织员工培训,高层人员的“凝神聚力”培训项目,中层人员的“实干兴企”培训项目和基层员工的职业技能、制度培训。公司启动了2016年内训师认证,通过认证内训师70名,新增内部培训课程51门,以不同维度的学习方式提升在职员工的职业水平和综合素质。2016年,公司组织了“营改增专题”、“BIM技术专题”、“亚之星新员工培训”、“星辉行动学习计划”等99场培训,受训员工6,311人,各类培训时长达14.94小时/人,培训覆盖率达到100%。2016年,公司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站资格,体现公司在技术创新与人才梯队体系上进一步完善,公司将充分依托人才优势,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与成果转化,全面提升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企业文化建设,重塑工匠精神。“工匠精神”是亚厦的核心价值观,是亚厦老底子的优良传统,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为弘扬传统,传承匠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欣木工坊”,并在5月举办了第一届“最美工匠”评比活动,在技艺传承与商业探索上进行积极尝试,在继续传统的基础上,加强技术创新,将工匠精神渗透到企业中去,这也是中国制造业转型的方向。如今,公司全体员工形成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即要对所做事情、所出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这是亚厦企业文化的精髓,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此外,公司还组织了亚厦驴友环保行、各类球类比赛、员工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极大的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5、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点,提升品质管理水平。

 报告期,公司在信息化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基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对信息化的需求,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流程。利用信息化平台整合公司内部OA、ERP、人力资源系统、集材系统等业务系统,使公司所有系统相互协调运作起来,对研发管理、营销管理、供应链平台管理、工程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管控、优化和提升运营效率,并积累了大量的供应商数据、客户数据、工程施工生命周期数据、售后服务数据等,这些数据可以访问到最新、最准确、最完整的项目信息源,并且进行有效的相互沟通,实现部门、条线、业务之间的无缝对接与联动,全面提升公司品质管理水平。

 公司积极布局智慧工地。将工程计划管理、材料采购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构建了涵盖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管理的智慧工地系统,并通过管理驾驶舱实现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决策,该系统荣获了浙江省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奖。公司精耕细作蘑菇+管理平台,以信息技术支撑整体家装,历时一年打造的蘑菇+整体家装信息化平台于2016年5月正式上线,并完成了基于家装全业务流程的运营和管理系统,让管理人员、加盟商和消费者可以一站式的从意向签单到拎包入住,提升了用户的满意度。为此,蘑菇+被评为浙江省首批个性化定制示范点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②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子公司大连正泰个人股东赵文君达成了不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大连正泰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文君,大连正泰于2016年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3月,本公司与赵文君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合同》,就股权转让价款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处置事宜。

 2、2016年10月,本公司与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根据合同,本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亚厦控股。2016年1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其他

 (1)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子公司南京扬子亚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

 (2)本公司之部分孙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于 2016 年办理注销清算手续,2016年底不纳入合并范围; 本年度注销清算公司不构成重要组成部分,对本集团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海富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海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仁、顾云昌、汪祥耀、王力向董事会递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01,266,295.39 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26,629.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67,683,560.81 元,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80,399,789.88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68,423,436.78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222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王文广、张威、丁泽成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69.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41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18,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3,000万元、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2,0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5,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31,00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000万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9、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自有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8、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7、8、9、11、13、14、1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投资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六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5、6、8、9、11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7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任锋、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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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2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6下午13时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第一季度报告》。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上游供应商融资需求,建立稳定的优质供应商队伍,打造健康、共赢的产业链,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与绍兴春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泥投资”)于2017年4月26日在杭州签署《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拟投资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亚厦春泥”)。合伙企业拟投资金额5亿元,亚厦股份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99亿元(可根据业务进展分期缴纳),占出资比例的99.8%,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春泥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0.20%,作为普通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将主要开展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绍兴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本次对外投资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

 1、有限合伙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虞章镇工业新区

 法定代表人:丁海富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7日

 注册资本:1,339,996,498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石材加工,建筑幕墙、铝制品、金属门窗、建筑装饰材料、五金制品、家俱、木制品的生产、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经营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承包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普通合伙人:绍兴春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创意路199号B幢4楼-022室

 法定代表人:叶培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和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春泥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资金规模:50,000万元

 3、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股权结构

 公司拟与春泥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绍兴春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99亿元(可根据业务进展分期缴纳),持有99.80%,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春泥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有0.20%,作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出资需要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出资50万元,在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达到2亿元后的30日内,追加出资5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分期缴纳,有限合伙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

 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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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注册地址: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嘉和路181号(暂定)

 7、合伙期限:五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延长合伙期限2年。

 8、投资方向:投资供应链金融领域优秀的企业和优质的保理资产

 9、退出机制:本合伙企业将根据投资标的具体运营情况和其所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回报,包括并不限于份额赎回、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等。

 10、会计核算方式: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准确核算资产、负债及损益,合伙企业应按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定期将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各合伙人。对投资的项目,合伙企业应按单个项目准确核算项目损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四、签订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企业清算时,按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款;

 2)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性;

 3)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尽力帮助申请、获取各项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依本协议约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6)有权查阅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文件;

 7)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8)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0)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4)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出资款;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性;

 3)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遵守合格投资人承诺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选定普通合伙人绍兴春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事务包括:

 (1)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并可对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本协议,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为正常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投入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并安排管理人及其代理人、顾问或雇员在其管理和执行上述事务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4)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3、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对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3)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可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自合伙企业成立日后第一个日历年度结束时起,合伙企业每年度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管理人向全体合伙人报告投资情况。年度会议不应讨论合伙企业拟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5、管理方式

 (1)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即绍兴春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2)管理人权限

 投资项目筛选: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资产,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与资产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和资产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和资产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资产;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资产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立项报告;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3)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按实际出资额的1%/年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年收取。首次管理费于合伙企业成立后第一次认缴资金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后期支付时间为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十二个月满前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6、资金托管事项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可以委托托管机构进行资金托管。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7、投资事项

 (1)投资方式及投资限制

 1)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为产品或服务买方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

 2)合伙企业以到期收回债权本息的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3)对于尚未投资或者已收回投资尚未分配的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

 4)合伙企业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5)本合伙企业不得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及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以出资或其他权益进行担保或融资等活动。

 (2)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在本合伙企业成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名,绍兴春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名。

 (3)投委会决策程序

 1)每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二票或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决定。

 2)投委会会议对需要迅速作出决议的事项可以采取电话征询委员意见的方式进行,但事后应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3)单个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授权普通合伙人决策,不再由投委会决策,并由合伙企业出具授权书。2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由投委会决策。

 (4)投后管理

 1)管理人在投资行为实施后对被投资资产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防范:

 2)合伙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须约定投资期限,以及投资收回的方式、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

 8、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人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本合伙企业利润每年分配,分配时间由普通合伙人决定。

 (2)亏损分担:合伙企业以其自有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9、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或者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建立健康共赢的产业链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目的是为解决上游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供应商提供运营资金支持,有利于增强供应商合作粘性。有效提高供应商的合作意愿,提升经营竞争力。还能有效帮助供应商盘活应收账款资产,改善现金流状况,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供货质量,优化采购条件,有助于公司打造健康、共赢的产业链,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盘活沉淀资金,获得无风险财务收益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低成本资金,投资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主体下产生的保理资产,可以增加财务收益。

 六、公司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主体下产生的保理资产,信用风险可控。操作合规,投资决策由公司掌控,春泥投资作为管理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资金由银行监管,与合伙企业经营分离。过程全流程封闭操作,决策、操作和资金都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八、其他说明

 1、公司声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投资设立亚厦春泥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3、除上述披露的合伙协议外,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4、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机电”)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恒基”)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机电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蓝天装饰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厦门万安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成都恒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产业园、亚厦机电、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2017年共计255,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产业园、亚厦机电、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担保风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均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以各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5,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52%。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9,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7,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房产”)及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湖建设”)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61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杏娟

 企业住所: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各持有亚厦房产95%、3%和2%的股权。亚厦房产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欣欣和张杏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厦房产总资产63,169万元,净资产59,554万元,2016年度实现收入19,275万元,净利润1,962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月明

 企业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锦华苑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包,水电管道安装,树木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件制造、安装;石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梁湖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姐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三)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梁湖建设总资产213,431万元,净资产207,55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983万元,净利润7,479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亚厦房产长期合作,亚厦房产为房产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开发的楼盘均以中高档楼盘为主,在浙江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梁湖建设系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资质、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建设行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上虞市建筑二十强企业等殊荣。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30-1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7年5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 任锋、梁晓岚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王文广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网上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丁海富先生、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王文广先生、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3)公司已制订《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声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审批程序: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本次投资国债逆回购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在公司付款账户向证券账户资金划转;财务总监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并每月向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应每季度向独立董事通报国债逆回购投资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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