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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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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经过审慎核查后

 认为:保龄宝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保龄宝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保龄宝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3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42.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2,792,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21,060,991.20元,募集资金到账余额为人民币601,731,808.8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739,019.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9,992,789.05元。本公司于2013年4月3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16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严格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6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 年12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共计20,319.92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共计4,152.76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1)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4年5月29日至2015年5月28日)。2015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4月27日至2016年4月26日)。2016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6年3月1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3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 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邓淑芬女士;独立董事宿玉海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霞女士;财务总监李增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3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农商行”)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前次预计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

 2016年3月1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02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禹城农商行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

 上述关于公司预计与禹城农商行的关联交易事项于2017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宗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德九

 住所: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 181 号

 注册资本:64279.345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办理理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1675726841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禹城农商行总资产:1,383,234.78万元;净资产107.637.1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8,279.39万元,净利润13,490.2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12月1日至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刘宗利先生担任农商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款之规定,禹城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共合计不超过1亿元,购买关联法人禹城农商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元(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累计计算)。

 关联交易期限: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起12个月内)。

 (二)、公司拟继续向禹城农商行申请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贷款可根据需要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签。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禹城农商行均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银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本次贷款的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定价原则: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禹城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禹城农商行依据上述定价原则按次签订相应合同并执行。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禹城农商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禹城农商行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0122.8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122.66万元;手续费为0.15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另截止2017年4月26日,公司在禹城农商行存款余额为11536.5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预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3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2.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79.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800,010.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2,78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7-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9月30日,除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糖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建成投产。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 “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糖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各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如下表(截止2017年4月21日):

 单元: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说明

 (一)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1、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糖项目

 为统筹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资金使用安全,结合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变化,进一步提高结晶海藻糖产品的技术水平,对相关工艺技术进行创新升级,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因此董事会决定推迟该项目实施进度。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在大健康、终端及特医食、医药原辅料、生物医药等战略业务发展的需要,兼顾公司产业化转化效益与资金使用安全,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董事会决定推迟该项目实施进度。

 (二)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计划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实施进度表如下:

 ■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2、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六、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3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至 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00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00 《2016年度财务报告》

 5.00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00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刘宗利先生须回避表决。)

 8.00 《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刘宗利先生须回避表决。)

 9.00《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4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6日)。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251200,传真:0534-212605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 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6”,投票简称为“保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霞 张锋锋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17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保龄宝"(002286)股票 股,拟参加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被委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特别说明事项:

 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4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2017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拟在2017年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1070万元,另银行存款余额不超过3亿元,审批程序如下:

 1、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2条规定,关联股东刘宗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明细如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农商行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明细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德九

 住所: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 181 号

 注册资本:64279.345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办理理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1675726841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禹城农商行总资产:1,383,234.78万元;净资产107.637.1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8,279.39万元,净利润13,490.2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12月1日至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刘宗利先生担任农商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款之规定,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农商行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能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并能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保障了公司在资金和利益方面的安全。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日常银行业务,农商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一直以来秉承诚信、可靠、共赢的经营理念,并早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健全、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农商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农商行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存款业务等。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农商行均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银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农商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存款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均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农商行形成重大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独立性,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长期以来,公司与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成效显著。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

 (2)日常关联交易的影响。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由农商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在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4)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直以来,公司与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均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广泛合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通过其稳健且宽广的金融平台,向公司提供了全面周到、细致无忧的金融服务。通过与农商行的合作,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符合公司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及长期规划发展的经营目标。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4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2.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79.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800,010.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2,78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7-00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7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募集资金的分配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7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51,732.45万元,剩余11,557.2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储存于专户未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12个月内仍有部分资金闲置。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按现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261万元(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年计算)的利息支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保龄宝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民生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4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7 年4月-2018年4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 10 万元/年(税前)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 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 7 万元/年(税前)发放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范围在30-100万元之间,具体按年度预算完成情况由董事长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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