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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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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总股本1,015,215,10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0.1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分配利润1,015.22万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核心业务为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装卸业务占公司业务总量的80%以上。其他业务范围包括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报告期公司作业的货种主要有铁矿石、煤炭、焦炭、红土镍矿、有色矿、氧化铝、粮食、机械设备、胶合板、钢铁等,其中氧化铝进口接卸份额稳占国内第一,同时在胶合板、机械设备领域打造了优质的服务品牌。与2015年相比,公司的作业货种结构发生了变化,铁矿石吞吐量占总吞吐量的份额增长较多,同比由19.38%增长至46.21%。

 (二)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港口企业,公司的客户包括生产厂家、贸易公司、货代公司、船代公司等。公司根据客户的指令,利用自身的码头、堆场、设备等资源,按照港口业务操作规范流程提供货物的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种订货会、行业运输会议,深入腹地沿线厂家宣传沟通,请货主到公司实地考察,出台优质配套服务政策,协调港口铁路公路运力提供增值服务等方式,积极争揽货主通过公司进行货物中转。公司与经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的公司目的一致,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集疏运物流服务。

 (三)港口行业现状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6年规模以上港口货物、旅客吞吐量快报数据显示:

 单位:亿吨

 ■

 国家海关总署公布的2016年度进出口数据显示:

 单位:万亿元 人民币

 ■

 2016年铁矿石、原油、煤炭、钢材、铜等大宗商品进口量保持增长:

 单位:万吨

 ■

 对于以港口货物装卸服务为核心业务的企业,以公司为例,在大宗商品进口量保持增长的前提下,2016年铁矿石、煤炭吞吐量同比实现了增长。公司铁矿石完成吞吐量2,651.88万吨,同比增长185.23%;煤炭完成吞吐量959.80万吨,同比增长25.70%;其中完成外贸进口煤炭321.12万吨,同比增加227.36万吨。

 《2014年中国沿海港口基本建设回顾》(《中国港口》,2015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到2007年我国沿海港口投资建设规模达到了新高度,2014年沿海港口基本建设达到了第二个产能供给高峰年。港口产能供给是否显示为富余,不仅取决于国内经济大环境趋势,更取决于腹地经济的繁荣程度和所依附的产业布局的合理化程度。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港口,除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外,由于腹地经济繁荣有效货源充足,江海联运能力强货运量大、与内陆腹地的物流衔接有效,不仅没有明显富余,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港口对城市和腹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对于腹地经济支撑不足、同质化竞争全面充分的港口来讲,亟待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缩减服务成本等抓手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经营质量获取满意的业绩。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支付了14连云港2015年3月20日—2016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3,186.3万元;于2016年12月12日支付了15连云港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2,593.8万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对“14连云港”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均为AA;对“15连云港”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报告期内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中诚信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为“14连云港”和“15连云港”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三大报发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报告期公司超额完成了吞吐量、投资收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划指标,营业收入指标未能完成,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因强化精细化管理,节流效果显著,均低于年度计划数。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差异明显,收入、成本和净利润的完成情况与吞吐量的完成在联动关系上有别于以前年度。

 吞吐量超额完成计划数并同比增长,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铁矿石吞吐量同比增长185.23%,煤炭同比增长25.70%。

 铁矿石增量原因:报告期公司强化市场开发力度,抓住铁矿石进口形势良好、货源集中到港的机遇,加大对大型船舶的争揽,充分发挥大型泊位接卸大宗散货的优势,守住了现有老客户,尤其是开发了三家新客户,成为全年上量的关键支撑,实现了铁矿石强劲增量。

 煤炭增量原因:主要是开发了新客户的进口业务和转水煤炭同比增量较多,一进一出对吞吐量形成了上量支撑;另外连云港新海电厂新增了三家供货贸易商,内外贸进口煤炭均同比增加。

 除铁矿石和煤炭外,公司另有焦炭、有色矿、红土镍矿、胶合板、钢铁、氧化铝、机械设备、粮食、木薯干、散化肥等主要作业货种。报告期内这些货种均表现为吞吐量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

 宏观方面,受累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影响,同时叠加了国际市场供给、需求的差异和不同国家、地区对待中国出口商品的不同政策的影响。

 微观方面,港口之间、同一港口不同企业之间对货源的竞争充分而激烈,导致抓老拓新工作异常艰难;公路和铁路运输政策的变化,厂家处于对成本的考虑会重新对集疏运方式做出规划和选择;同时地方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提升,均是导致部分主要货种吞吐量同比下降的原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新东润港务有限公司完成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所有工作,并经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履行了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投者者查阅2016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新东润港务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4月27日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连起通过传真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17)第2275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总股本1,015,215,101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0.1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送现金1,015.2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227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全年计划完成货物吞吐量5,93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实现盈亏平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回避表决。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关联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5)。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4,577.6万元,建筑设施修理计划为3,807.5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共支付费用68万元。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流动资金信用贷款额度。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回避表决。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关联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

 20、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云飞、毕薇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4)。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年4月27日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审查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查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查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查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查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要求,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同意此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查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向阳、孙明、冯志回避表决。

 同意: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查通过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向阳、孙明、冯志回避表决。

 同意: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查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的要求,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审议、审查通过,详见2017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届时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1、14、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5月18日(星期四)9:00--11:30和13:30—17:00

 (三)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7588 传真号码:0518-82380588

 联系人:刘坤 高雅堃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2-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7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2016年度公司为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港口作业服务略大于预期,致当期关联交易发生额超出预计数69.74万元,董事会对此部分交易金额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2017年4月17日,在收到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后,认真审阅并向公司了解、问询了相关情况,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议案应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项独立意见为: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低于或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均为实际交易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正常差异。公司在参考2016年关联交易水平、并结合2017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对2017年将发生的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较为合理的预估,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签订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低于或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均为实际交易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正常差异。2017年拟发生的日常重大关联交易预计较为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控股股东关联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将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2016年实际发生额与2016年预计发生额之间的差额是由于自2016年5月开始公司全面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所致。

 1、2016年公司从港口集团(物资分公司)采购燃材料的实际发生额较大幅度低于预计数,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能耗的管理力度、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尤其是连续性作业增加、车辆等作业设备往返减少的油耗高于预期。

 2、2016年港口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为公司提供供电服务的实际发生额较大幅度低于预计数,主要原因是公司用电单耗管控成效明显,职工节能降本意识不断提升,尤其是连续作业模式及满负荷模式、高架漏斗直接装车方式减少的门机电耗高于预期。

 3、报告期公司为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港口作业服务略大于预期,致当期关联交易发生额略高于年初预计数。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丁锐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集装箱及散杂货装卸、仓储、中转、驳运、旅客运输、理货、船舶代理、内外贸货运代理;物资供应、港口铁路运输、供水、供电、港口通信及工程;船舶供应、港口生活服务、港口信息产业、保税业、房地产开发等。

 港口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2016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53.07%的股份。

 截止2016年12 月31 日,港口集团资产总额 490.25亿元,净资产161.24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3.45亿元,实现净利润 1.32亿元。

 (二)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新海岸大厦

 法定代表人:卞文武

 注册资本:95,686.5526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服务;集装箱及货物装卸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物流控股)是港口集团物流板块经营核心,是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自2014年起,同属物流板块的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归由物流控股按照分公司模式管理经营, 2015年起公司与这四家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通过物流控股统一结算。

 截止2016年12 月31 日,物流控股资产总额 21.96亿元,净资产 6.28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81亿元,实现净利润 -1.30亿元。

 (三)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国际商务大厦4A层

 法定代表人:徐庆文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等。

 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的母公司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张子扬任此公司副董事长,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6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7,605.95万元,净资产6,442.7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655.84万元,实现净利润1,167.5万元。

 (四)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立家

 注册资本:45,52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粮食、蔬菜及相关植物产品的储藏深加工;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棕榈油及其衍生产品(起酥油)的深加工;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植物油仓储。

 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港口集团总裁、副董事长,港口集团的母公司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事长朱向阳任此公司董事,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6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5.16亿元,净资产 11.12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8亿元,实现净利润 1.23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自2001年起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

 2、公司已与港口集团就燃材料采购和供电服务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流控股、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港口作业(框架)合同已到期。经与上述三家公司沟通,为更好的向其提供港口作业服务,已与上述三家公司继续签订港口作业(框架)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土地使用权租赁根据苏政办发(1998)50号文确定的土地租赁价格为6元/平方米·每年执行。

 2、购买燃材料按照公开市场价格水平执行。

 3、购买生产用电按照江苏电网销售现行价格加上二次供电成本执行。

 4、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按照公司现行港口作业包干费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审计费用38万元;同时拟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审计费用30万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项独立意见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资质和专业水平,能够胜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其承担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可使用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投资类型: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单笔不超过6个月

 一、自有资金理财的概述

 (一)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满足正常生产运营的基础上,2017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规定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的此项理财投资活动,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2)。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主要开户银行,开展具体理财活动时公司将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理财产品购买合同或协议书。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7年度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规定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投资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本年度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产品说明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不涉及衍生工具等复杂标的产品,风险很低且收益稳定。

 (三)敏感性分析

 2017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以维护股东及企业整体利益为原则,在投资理财产品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仅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经过筛选后合作多年的国有银行和口碑良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规范、风险把控严格。公司将与合作银行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投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使用资金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近期理财及收益情况

 2016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得以保证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循环投资、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累计理财金额60,600万元,全年获得理财收益88.76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理财余额为零;2017年累计理财金额2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5.1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7-02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通过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交易方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财务公司无此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财务公司是由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和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港口集团出资3亿元占总股本的60%,公司出资2亿元,占总股本的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宏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 乙方依照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 乙方承诺,在对甲方来讲,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港口集团其他成员单位(除甲方及其下属公司以外)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1.4 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 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票据服务、融资租赁等资金融通业务。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乙方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3.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上述结算服务免除服务费。

 4.其他金融业务

 4.1 在服务条款对甲方来讲,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4.2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甲方提供同等业务收取费用水平。

 5.服务金额的限定

 5.1 存款余额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10 亿元(含本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包括担保、票据承兑、贴现、质押、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12亿元(含本数)。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存放在乙方“票据池”的票据,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

 5.2 贷款余额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贷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二)双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陈述和保证:

 1.1 甲方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1.2 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须及时与乙方进行通报和交流。

 2.乙方陈述和保证

 2.1 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连云港港口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可向甲方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2定期向甲方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其他会计报表,定期向甲方反馈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并允许甲方的会计师查核相关账目记录,以便会计师能够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作出报告。

 (三)协议的履行

 1、如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乙方应配合甲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甲方公司章程进行披露。

 2、甲方向乙方提出授信申请,乙方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3、乙方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甲方的资金和信用状况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2、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除非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时将自动延长三年。以后延期按照上述原则类推。

 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4、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经营管理、发展需要以及潜在利益的考量,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通过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查,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强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和谐的企业互动关系,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依据《金融服务协议》开展业务合作,有助于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此举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审议,通过后《金融服务协议》方可生效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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