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变压器、电机、电抗器、低压成套电器设备、输变电设备的生产、维修、保养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树脂绝缘和H级浸渍干式变压器、防腐型石化专用变压器、组合式变电站、地埋式变压器、风电场组合式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单相自保护变压器、电缆分支箱、环网柜、开关柜、特种变压器等12大类1600多个规格品种,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电力转换、传输等。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48446.81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60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 47.82%,45.60%,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类方面作营销策略调整,降低了组合式产品的销售比重,导致产品销售收入下降较多。
2、所属行业发展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的电气设备制造板块,电力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公用事业,公司经营业绩与电力消费水平及电网投资规模密切相关。公司主营产品变压器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品种规格多,成套性和系统性强,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其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越来越高。
输配电设备行业由于产能过剩、产品低端化的影响,使得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竞争手段向低价竞争方向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及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将对着整个电气设备产业链产生拉动作用。未来输配电设备技术主要往特高压、智能化、节能环保等方向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是国家宏观经济趋于下行、产能调整、通货紧缩的一年,公司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面对诸多的困难,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以国内电网需求为根本,以国外新业务拓展为突破,以产品优化和研发为主力点,以管理推进为着力点,稳中求进。公司整体运行基本正常。
1)随着国内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国内电力设备市场投资增速下降,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集中度较低,各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加剧、利润下滑。报告期内,国内市场业绩下滑,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产品类方面作营销策略调整,降低了组合式产品的销售比重,导致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本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446.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60%。
3)公司加强国外业务开拓,落实了外贸销售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相关模式和人员配置,通过努力,全年实现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166%,并新增多家业务客户,为今后海外业务开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继续做好销售逾期应收账款的控制,加强了货款的催收工作,应收账款的控制较上年有较大的改善。
4)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创新工作, 2016年,公司研发的ODFS-334000/500产品顺利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变压器检测中心包括突发短路在内的产品试验,优良的性能参数、卓越的抗短路能力使该产品的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500kV产品的研发成功,标志着公司从此进入国内超高压变压器竞争行列。同时,高原型三相组合式风冷有载电力变压器、高阻抗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变频干变、SZ13-M.ZT-315(100)/10有载调容调压变压器、高过载配电变压器等多个产品完成了新产品鉴定,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满足市场需求。
5)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信息化在管理、制造与服务过程中的运用。通过整合现有多个系统,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业务驱动财务并一体化的核算模式。改善和强化了公司生产内部的流程规范执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下降47.82%的主要原因为产品合同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
2、营业成本下降45.00%的主要原因为收入下降较多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45.60%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产品收入下降及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4、非经常性损益增加14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及奖励款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进行如下调整: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3、调增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803,903.77元,调减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803,903.77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803,903.77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803,903.77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注:2016年9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浙江泰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三变新能源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三变新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13,400万元,占注册资本67%。2016年9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公司持有的三变新能源7%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总经理俞尚群先生。本次股权转让结束后,公司持有三变新能源60%股权。截至报告日,三变新能源还未开展相关业务。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旭日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李旺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陈奎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卢旭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陈奎先生、李旺荣先生、赵敏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56,000.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13,002.71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1,384,908.55元。公司从经营实际情况出发,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发表了《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专项说明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该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保持公司会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坏账核销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三楼培训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光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及广大中小投资的投资回报问题。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就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5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05月18日至2017年0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05月19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0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05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0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上述议案8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证券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羊静 杨群
联系电话:0576-83381688 0576-83381318
传真号码:0576-83381921
地 址: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
邮 编:3171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2”,投票简称为“三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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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印发<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即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7年5月19日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四、登记方式: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形式向公司证券部登记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和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供机构相关证明)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杨群 电话:0576-83381318 传真:0576-83381921
电子邮箱:sbkj002112@163.com
五、参会须知:前来参加投者接待日活动的个人投资者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卡原件;机构投资者需出示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及参与人的身份证。来访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投资者关系活动承诺书》。
七、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卢旭日先生、总经理俞尚群先生、董事会秘书羊静女士、财务部经理章日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旭日先生、总经理俞尚群先生、董事会秘书羊静女士、独立董事赵敏女士、财务部经理章日江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结果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累计3,763,246.90元,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是历史积存,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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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3,763,246.9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763,246.90元,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关于坏账核销事项的说明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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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6,000.7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13,002.71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181,384,908.55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虽然公司2016年度盈利,但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外收入,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数。
2、2016年受外部经济环境低迷的持续影响,公司经营形势严峻。目前公司正通过内生外延各种举措,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公司业务的开拓创新。
3、最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032,000.00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542,534.14元,占比38.25%,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16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余额,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重点产品的研发进度,围绕着市场和技术发展,超前谋划部署技术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行业特点、今后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