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3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与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系统内融资协议书》,公司借款一亿壹仟万元用于收购中渔环球食品有限公司金枪鱼延绳钓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004号公告),并经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7-015 号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涤非
注册资本:419148.8258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三十一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057A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渔业工程及境内渔业国际招标工程;海洋捕捞、养殖、加工方面的国际渔业合作;承担本行业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对外提供与渔业有关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利用外方资源、资金和技术在境内开展劳务合作;进出口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水产行业对外咨询服务;渔船、渔机及渔需物资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055,339.9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14,117.04万元,营业收入2,566,905.67万元,净利润80,903.36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11,000万元。
2. 借款期限:12个月。
3. 借款用途:收购中渔环球食品有限公司金枪鱼延绳钓项目。
4. 借款利率:4.6%。
5. 借款的发放与偿还:本公司已收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汇款11,000万元。按《系统内融资协议书》约定,公司于每季末结息,并于2018年4月24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1,000万元及剩余利息。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 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康太永先生、程庆桂女士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1.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协议内容合法,符合公司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就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2.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 交易条款客观公允,借款利息按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系统内融资协议书》;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32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收购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项目中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对本次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协议内容合法,符合公司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就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2.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交易条款客观公允,借款利息按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康太永 程庆桂
2017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3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
破产申请被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4月25日收到北京中水海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以下简称“中水海龙”)《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闽0213破申1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洲公司”)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现已登记立案。 有关中水海龙对新阳洲公司申请破产的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1月7日《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新阳洲公司的破产清算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暂无法预计。本公司将根据破产事项的进程,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3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报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等。经事后核查,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中有关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内容需要更正,具体如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原内容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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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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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后的内容,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以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后的公司 2016年度报告全文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