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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一汽-大众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宝”)近日收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大众”)的《一汽-大众供应商提名信》,浙江万宝被定为F 17M BC316 DY0263制动助力器项目的批量供应商。

 后续浙江万宝将与一汽大众签订试制协议,并按照协议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产品的开发,并尽快进入产品的量产。由于供应的产品数量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7-013)。经事后自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公告中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前: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更正后: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前: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更正后: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会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编制和披露质量,本次更正不会对披露内容产生影响。更正后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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