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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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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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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吴远亮(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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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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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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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8.63%,主要系剩余摊销期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2.40%,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3. 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9.58%,主要系产品完成交付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3.04%,主要系本期海外客户订单增加所致。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3.45%,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3.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0.23%,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税金及附加随之增加所致。

 4.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9.34%,主要系本期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7.83%,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79.72%,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9.881%,主要系本期联营单位净利润增加所致。

 8.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8.74%,主要系本期补贴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9.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7.85%,主要系本期罚款支出增加所致。

 10.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621.8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当期所得税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52.92%,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19%,主要系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9.44%,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更名事项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由于公司更名对公司多方面的事务影响较大,因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与更名相关的工商等变更。

 2、法定代表人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于现行董事长之职由现任副董事长吴远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尚未推选出新的董事长,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暂未进行工商变更。

 3、股份过户事项

 经2016年4月7日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深仲裁字第557号裁决书裁决,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明将其持有公司的123,107,038股股份抵偿其向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87,000.00万元借款,并自裁决之日起十日内,在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该股份过户至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名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并承诺自辞职生效之日(2016年6月16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股份转让过户;6个月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相关股份尚未过户。

 4、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以上资金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尽快归还其非经营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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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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