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参加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开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晓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宁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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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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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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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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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现金收购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
2017年1月3日,公司与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12,800 万元现金收购博惠通80%的股权。
2、公司员工股持股计划
2014年12月12日和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国泰君安君享清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3月2日,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陆续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购买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均价28.39元/股,购买数量6,9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由6,958,000股调整为13,916,000股,价格为14.20元/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变。截止2017年2月,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3,916,0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已完成。
2016年4月24日和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16年7月18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中金公司清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陆续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完成公司股票22,861,306股,购买均价17.4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 。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6年7月19日起12个月。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计划的股票处于锁定期。
3、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展
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1人离职、1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1人因2015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D(尚可),行权系数为70%,需相应注销未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期权。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54.34万份,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82名调整至80名,第一期可行权数量为759.66万份。同时,因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0.81 元/股调整为10.71元/股。
2016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7月12日,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49元。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80名激励对象已行权完毕,行权数量为759.66万份。
4、绿色债券
2016年4月24日和2016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50亿元(含11.50亿元)的绿色债券。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期限为5年期(3+2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6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核发“发改企业债券[2016]2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10.90亿元。截止2017年2月,绿色债券已完成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90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6.95亿元,深交所场3.95亿元,票面利率为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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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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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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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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