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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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周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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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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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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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3、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169,986户,H股登记股东9,676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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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副总裁张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张涛先生提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和华泰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该辞任自即日起生效。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王翀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7]14 号)。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自即日起,王翀先生开始履行公司首席风险官职责。
2、公司重大投融资行为
报告期内,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投资”)对下属公司南京华泰大健康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2017 年1 月13 日,华泰紫金投资对南京华泰大健康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人民币995 万元。
2017 年1 月16 日,华泰紫金投资对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人民币23,955 万元。
2017 年1 月26 日,华泰紫金投资对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4.08 万元。
2017 年1 月26 日,华泰紫金投资对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人民币12.75 万元。
2017年3月10日,华泰紫金投资对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15.3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易
日期 2017-04-26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7-0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7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分别在南京、北京、上海和香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7人,浦宝英、陈宁和孙宏宁三位非执行董事、陈传明和杨雄胜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浦宝英和陈宁分别书面委托高旭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孙宏宁书面委托周易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陈传明和杨雄胜分别书面委托刘红忠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易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提高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9亿元的净资本担保。
2、为降低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同意净资本担保额度采取“总额申请、分批使用”的方式。具体规则为: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覆盖率触及120%的证监会预警标准时,追加部分净资本担保至140%的相对安全线,直至达到人民币19亿元的上限。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履行该担保承诺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终止该项净资本担保承诺。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兼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周易董事长回避表决。
七、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姜健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根据公司董事长周易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张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张辉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自即日起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张辉先生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专业资格,公司在聘请了具备第3.28条所规定资格的联席公司秘书的情况下已向联交所申请提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张辉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本公司获得联交所的豁免函件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的议案》列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张辉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张辉先生简历
张辉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十七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2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及职工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