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春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月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72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4,600万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190,000.00万元。
基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相应地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并根据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进行了调整,经公司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不低于7.71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4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2016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7.7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5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016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65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7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1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20)同时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延长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详见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详见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详见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加强海外营销体系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负责巴拿马及周边国家和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及工程项目服务等。
《关于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的公告》(编号:2017-025)详见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6)。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将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前次决议有效期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将于2017年5月19日到期。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及申请延长有效期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分别延长至以上议案经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其他补充说明
1、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决议有效期延长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总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以内(含)的综合授信业务。
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抵押,我公司同意为以上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敞口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敞口的100%,即8,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郭汉钧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14,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3,941.20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83%,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额度为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郭丁鑫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天津东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14,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3,941.20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83%,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广州新塘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主债权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公司拟与兴业银行广州新塘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兴业银行广州新塘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2.535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44号
法定代表人:周观根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五羊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14,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3,941.20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83%,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加强海外营销体系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同意公司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负责巴拿马及周边国家和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及工程项目服务等。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事项尚需商务管理、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
本次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分支机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巴拿马分公司
2、注册地:巴拿马,巴拿马省,巴拿马城
3、业务范围:研究,设计,图纸研发,总建设和配备
4、主要职能:促销产品、收集信息、联系客户、售后服务
5、分支机构负责人:王永刚
上述设立情况需取得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三、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度挖掘现有海外市场的机会,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公司拟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该机构的设立有助于深入调研当地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抓住区域市场快速增长的机会,同时通过当地办事机构辐射周边国家和区域,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战略布局,实现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整体战略。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分支机构的设立,对于公司加快海外市场的拓展和开发将起到积极作用。分支机构设立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商务管理、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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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7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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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