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贺江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京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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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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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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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出的2009年第63号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对符合直接转持股份条件,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允许国有股东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中央金库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分红或自有资金等方式履行转持义务。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完成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发行规模为15亿股。北辰集团作为本公司上市前国有股东,根据94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出的2009年第63号公告,北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5亿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2015年10月30日,北辰集团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具承诺函,承诺将以上缴现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按应转持1.5亿股股份所对应的现金36,000万元足额上缴中央金库。北辰集团已于2015年11月20日缴付第一笔6,000万元款项,并已于2016年11月18日缴付第二笔10,000万元款项,截至目前,北辰集团持有的公司1.5亿股仍处于冻结状态。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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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以直接持有的二十六家下属公司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北京北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68300.36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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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一百零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审议书面议案并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董事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公司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报告最后定稿并分别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并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刊登于指定的报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588 公司简称:北辰实业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