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青龙管业,证券代码:002457)股票交易价格于2017年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为24.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正常,部分子公司的生产活动陆续启动,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与往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改善。
4、经书面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核实,因个人资金需求并基于对目前市场的判断,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副董事长柳灵运先生于2017年4月25日通过二级市场分别减持了其所持青龙管业股票50,000股、68,400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资料,披露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2017年度经营目标进行了预测。
(1)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2016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4月21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预案。
(2)2017年度经营目标预测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行业发展以及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和执行情况,公司确定的2017年度经营奋斗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105,661万元,同比增长28%;实现净利润3,223万元,同比增长4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69万元,同比增长40%。
说明: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对2017年1至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
(1)2017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96,784.53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67.38%。
(2)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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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4月5日,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互动易平台提出以下问题:“中央设立雄安新区,而公司去年刚刚注销了保定分公司,遗憾啊!公司也应该跟上形势与政策,重新考虑在新区的布局,以分享政策红利!”、“公司在新设立的雄安新区有业务吗?公司准备如何抓住这个千年一遇的机遇?”。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及时进行了公开回复,回复内容如下:“公司会通过三河京龙新型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参与与供排水管道有关的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提示:作为供、排水管道专业生产企业,有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市场区域内与供排水管道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为工程提供优质管道的同时,发展壮大企业。积极参与是前提,能否取得订单、取得的订单多少及对公司的利润贡献还要视市场竞争状况、具体项目情况和公司经营团队的努力情况。
目前,公司在雄安新区所属区域无资产和业务;近期内也没有在该区域的任何投资计划;雄安新区事项对提升公司目前业绩无任何影响。请投资者理性看待雄安新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理性投资。
5、2017 年4月1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169 号)。2017年4月5日以来,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公司就深交所关注事项及时进行了自查并于2017年4月11日进行了披露。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截止目前,公司业绩尚无明显改善、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价大幅上涨,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