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司将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以提升产品档次为目标,在稳定提高普通产品产量、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按照“建筑材经适化、工业材优特化、中厚板品种化”优化思路,实现产品结构的提升,为把公司打造具备强劲竞争力的钢铁企业而努力奋斗。
3.3 经营计划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设备(动力)事故,因违法经营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和政策外生育均为“零”。
——铁产量:1110万吨
——钢产量:1140万吨
——钢材产量:600万吨
——营业收入:343亿元
——利润:2.8亿元
——实现经营目标的基础上,职工收入有所增长
重点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方位降成本,确保生产经营效益最大化。围绕公司全年16.84亿元的策划降成本目标要求,强化团结合作、协同共进的意识,突破单位区域界限,供产销各环节和铁前、炼钢、轧钢各工序协同发力,以“拧毛巾”方式,全力深挖降成本潜力。
2.加强财务管理,保障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多元化融资,保障生产经营的资金供应;加强财务执行监督检查,强化税务管理,防范财务和税务风险。
3.深化创新驱动,提高柳钢品牌影响力。继续开展铁烧、转炉、轧钢三大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坚持营销创新,充分发挥钢材电商平台优势,打造产线品牌,提升市场占有率。
4.突破管控瓶颈,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开展“企业管理创新年”、实施ERP项目、开展管理咨询、推进集团管控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等,促进公司管理现代化出成果。
5.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3.4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3.4.1市场风险
2017年,汽车优惠政策刺激效果开始消除,销售增速回落,汽车消费低迷对社会消费总额影响巨大;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对社会消费也构成负面影响;煤矿的限产力度对钢铁成本的支撑,钢材品种差异化变化有所加大。综合来看,2017年影响钢材市场价格的主要因素依旧是来自于供需两端的博弈。同时,环保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将加大企业环保成本。
应对措施:须精准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市场研判,新品种研发,把握好采购及销售时点;强化环保项目建设与环境治理,狠抓厂内环境治理,推进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
3.4.2 财务风险
(1)筹资风险
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都间接影响企业筹资成本、筹资风险。公司受钢铁行业去过剩产能政策、资金市场变化以及上年度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不佳等影响,公司直接融资渠道受阻,可用授信额度下降,筹资成本增加,筹资风险加大。
应对措施:主动走访各家授信银行,积极争取最大用信规模,力保资金供应,并努力控制融资成本;争取银行基准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用国际国内业务开展贸易项下的债权、保理、押汇等金融产品融资;签发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综合减少利息支出。同时,盘活公司资金,强化资金运营,增加资金收益;严格执行公司无预算不开支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支出管控;积极争取签发无息票据额度,调整库存票据期限结构,保证汇票合理开支;与银行协商提高存款利率方式,充分利用资金支付时间差以及节假日,办理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利率更高且稳定业务;合理使用无风险理财业务产品,提高公司资金收益。
(2)利率风险以及汇率风险
借款利率和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度攀升,会引起利息费用剧增,利润下降,有可能无法支付高涨的利息费用。
应对措施:及时掌握国家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信息源,关注汇率变动,控制汇兑损失。积极关注汇率变动,跟踪各行实时汇率、远期结售汇汇率,在人民币持续贬值压力下,争取相关银行的购汇优惠,采取推迟结汇、择机购汇、减少外币融资、汇率区间宝、远期售汇等规避汇率风险措施,锁定汇率风险,控制汇兑损失。
3.5其他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李永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董事罗军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80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董事罗军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2016年公司总体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208.12亿元,总负债161.77亿元,资产负债率77.73%,股东权益46.35亿元,本期末股东权益增加4.43%,营业利润2.24亿元,净利润1.96亿元。此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9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对上述利润作如下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643,806.81元;
2.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包括历年未分配利润,截至2016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5,130,382.22元。
4.包括历年累积资本公积金,截至2016年期末,累计资本公积金208,436,169.08元。
5.包括历年累积盈余公积金,截至2016年期末,累计盈余公积金972,441,693.18元。
6.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期末总股本256279.3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陈有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增补陈有升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董事提名的提案,一致认为:
陈有升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此提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覃佩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覃佩诚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总经理,任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6日。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总经理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覃佩诚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十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裴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裴侃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副总经理,任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6日。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六届董事会副总经理提名的提案,一致认为:
裴侃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05号)。关联董事潘世庆先生、甘贵平先生、施沛润先生、阎骏先生、张奕女士等5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提案进行表决。此提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已做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十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向19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5.8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提案
鉴于公司业务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30.00亿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8.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28.00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21.0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立新支行(20.00亿元)、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20.00亿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柳州支行(20.00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17.00亿元)、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16.0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15.0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15.00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15.00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8.00亿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8.00亿元)、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亿元)、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亿元)、广东南粤银行广州分行(5.00亿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支行(5.00亿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2.70亿元)共19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5.80亿元人民币贷款或国际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采用信用方式、抵押方式或担保方式办理。此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公告》(2017-006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十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二、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审议提名陈有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十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十三、审议向19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85.8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提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聘董事、高管简历
陈有升先生简历
陈有升先生,男,1966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矿物工程系团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烧结厂厂长;现任公司监事、机动工程部部长。
主要工作经历:1988.07~1990.03任炼铁分厂烧结工段实习、值班工长;1990.03~1993.01任烧结分厂技术科计量、能源管理员;1993.01~1993.11任烧结分厂调度主任;1993.11~1997.04任烧结分厂生产科副科长;1997.04~1998.06任烧结厂生产科科长;1998.06~1999.01任烧结厂二烧工段工段长;1999.01~2000.01任烧结厂厂长助理;2000.01~2003.01任烧结厂副厂长;2003.01~2014.07任烧结厂厂长;2014.07至今任柳钢集团机动工程部部长,2015.05至今任公司监事。
覃佩诚先生简历
覃佩诚先生,男,1964年8月生,壮族,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矿冶系采矿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柳钢集团矿业公司经理、柳钢集团国贸公司董事长,现任柳钢集团产业发展部部长。
主要工作经历:1987.07~1993.11任柳钢集团屯秋铁矿采矿技术员、助工;1993.11~1995.02任柳钢集团屯秋铁矿生产计划科副科长;1995.02~1996.12任柳钢集团屯秋铁矿生产计划科科长;1996.12~1997.12任柳钢集团屯秋矿业公司经理助理;1997.12~2001.03任柳钢集团屯秋矿业公司副经理;2001.03~2005.01任柳钢集团非钢总公司矿业公司副经理;2005.01~2007.07任柳钢集团非钢总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07.07~2014.08任柳钢集团矿业公司经理;2014.08~2015.02任柳钢集团矿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2015.02~2016.01任柳钢集团国贸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矿业公司经理;2016.01至今任柳钢集团产业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裴侃先生简历
裴侃先生,男,1968年8月生,汉族,工学学士,会计师。1990年8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中国有色南宁公司计划处助理调研员(副处级)、广西区国资委离退处副调研员、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冶金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产权部副经理,现任柳钢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1990.08~1993.04在柳州锌品厂工作;1993.04~1994.09在广西有色劳动服务公司工作;1994.09~1996.12在中国有色金属批发市场工作;1996.12~1997.11任中国有色南宁公司计划处科员;1997.11~2000.01任中国有色南宁公司计划处副主任科员;2000.01~2002.12任中国有色南宁公司计划处主任科员;2002.12~2007.08任中国有色南宁公司计划处助理调研员(副处级);2007.08~2009.08任自治区国资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调研员;2009.08~2010.07任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07~2011.06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产权部副经理;2011.06~2015.09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冶金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产权部副经理;2015.09至今任柳钢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809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培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6年公司总体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208.12亿元,总负债161.77亿元,资产负债率77.73%,股东权益46.35亿元,本期末股东权益增加4.43%,营业利润2.24亿元,净利润1.96亿元。此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9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对上述利润作如下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643,806.81元;
2.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包括历年未分配利润,截至2016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5,130,382.22元。
4.包括历年累积资本公积金,截至2016年期末,累计资本公积金208,436,169.08元。
5.包括历年累积盈余公积金,截至2016年期末,累计盈余公积金972,441,693.18元。
6.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期末总股本256279.3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提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对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对2017年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05号)。此提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为应收南海区南桂钢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桂公司”)钢材款38,340,661.1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南桂公司未按与本公司的协议规定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1月公司接到法院执行裁定书,表明南桂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公告》(2017-006号)。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增补甘牧原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第一大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增补甘牧原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此提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
3.公司其他有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的经营决策合理,管理制度规范并建立了严格的内控体系,积极有效地防范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风险。
5.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精神,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公司发展尽职尽责,监事会在监督监察中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运作良好。2016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1.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2.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和长远发展。
(四)监事会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七)监事会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同意此次核销。
本次监事会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一、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九、审议增补甘牧原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的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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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 601003简称: 柳钢股份 编号:2017-00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黄国君、李骅、袁公章、赵峰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补充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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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未在公司于2016年5月4-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中做预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需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此,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程序。并提交2016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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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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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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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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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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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柳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集团公司是柳钢股份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为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购买、销售产品和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柳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6日,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股份”、“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坏账核销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为应收南海区南桂钢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桂公司”)钢材款38,340,661.1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南桂公司未按与本公司的协议规定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1月公司接到法院执行裁定书,表明南桂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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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38,340,661.1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8,340,661.12元。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同意此次核销。
五、备查文件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班俊超先生的书面辞呈,班俊超先生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前述辞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副总经理裴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班俊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及部分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4月26日,公司收到监事陈有升先生、总经理黄元民先生及副总经理王世辉先生的书面辞呈,上述三人均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辞去监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总经理黄元民先生、副总经理王世辉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监事陈有升先生的辞职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
监事陈有升先生、总经理黄元民先生及副总经理王世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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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5日
至2017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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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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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也可于参会前到现场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人:罗胜军、邓旋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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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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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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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李永松先生的书面辞呈,李永松先生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前述辞呈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出新任董事及董事长后生效。
李永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