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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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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因项目中止,前期投入无法收回,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285,290.90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835,569.31元。

 6、无形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6,334,158.57元。

 7、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用于弥补贷款损失的贷款损失准备。其计提比例由公司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了减值准备39,896,000.00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16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152,295,149.44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对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6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152,295,149.44元人民币,利润总额减少1,152,295,149.44元人民币。

 四、其他

 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数据请见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关联第三方2017年度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贷款,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约9,090,041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

 (一)公司本部及其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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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上述担保计划核定只针对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其中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对参股企业和外部企业的担保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在业务发生前单独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2、 此次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 本次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2)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3) 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也不可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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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41,427.4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79%;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总额为105,217.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不存在逾期担保。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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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公告编号:临2017-02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项目公司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十局”)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30%、40%、30%的持股比例分别组建的项目公司西昌市电建鑫瑞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鑫瑞”)、西昌市电建瑞隆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瑞隆”)拟分别投资建设西昌市小庙乡袁家山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西昌市海南乡棚户区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额分别为80,220万元人民币、22,100万元人民币。相关投资涉及的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西昌市小庙乡袁家山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和西昌市海南乡棚户区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的贷款比例均为70%,项目公司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其中,水电十局需提供担保金额分别约为16,846.20万元人民币、4,640.79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水电十局为其参股的项目公司西昌鑫瑞、西昌瑞隆融资提供担保。

 1、关于西昌鑫瑞的基本情况

 西昌鑫瑞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系由水电十局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30%、40%、30%的持股比例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13楼,法定代表人为胡伟,经营范围为“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气设备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农业水利项目、能源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已经审计),西昌鑫瑞的资产总额为10,133,585.10元人民币,负债总额(均系流动负债)为133,585.10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0,000,000元人民币;2016年度,西昌鑫瑞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0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相关数据未经审计),西昌鑫瑞的资产总额为35,134,851.13元人民币,负债总额(均系流动负债)为134,851.13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5,000,000元人民币;2017年1-3月,西昌鑫瑞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0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西昌鑫瑞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关于西昌瑞隆的基本情况

 西昌瑞隆成立于2016年4月5日,系由水电十局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30%、40%、30%的持股比例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西昌市月光大道116号,法定代表人为李红丁,经营范围为“对城市建设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已经审计),西昌瑞隆的资产总额为10,006,893.02元人民币,负债总额(均系流动负债)为6,893.02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0,000,000元人民币;2016年度,西昌瑞隆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0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相关数据未经审计),西昌瑞隆的资产总额为10,056,893.02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6,893.02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56,893.02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0,000,000元人民币;2017年1-3月,西昌瑞隆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0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西昌瑞隆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方尚未就本次担保事宜签署具体协议等文件,后续待具体实施融资事宜时签署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认为:西昌市小庙乡袁家山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和西昌市海南乡棚户区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开展,担保责任实际触发的可能性较小;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行为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115,597.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5%;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388,355.3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84%;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7-02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全部股权注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69 号)以及《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22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5年第3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以及《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83 号)、于2015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000,000.00元、审计费用 60,000.00 元、优先股登记费用1,6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8,34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9月18日全部到账,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 [2015]验字第 90042 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优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6年4月底,优先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完成销户手续,年度银行专户利息收支净额79,614.74元,随银行专户销户时一并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运营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6月和2013年5月,公司分别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改版,变更名称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西区支行北京四道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零,各银行账户均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5年10月21日发布的临2015-076号公告文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79,614.74元。2016年4月底,优先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完成销户手续,年度银行专户利息收支净额79,614.74元,随银行专户销户时一并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运营资金。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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