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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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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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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5.42%,主要是本期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0.15%,主要是原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0.04%,主要是应收委贷利息及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3.70%,主要是本期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1.61%,主要是预收货款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5.58%,主要是上年度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8.51万元,主要是本期委贷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2.63万元,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77.73%,主要是本期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5.76%,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04%,主要是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2亿元,主要是本期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6亿元,主要是本期增加借款及上年同期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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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17-02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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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的通知,获悉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产”)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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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集团将其持有的1,29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海通资产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4 月25日。华泰集团于 2017 年 4 月25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股份质押期限自 2017 年 4 月25日起至 2018 年4 月 25日为止,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泰集团持有本公司253,244,423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95%;其中华泰集团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05,76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76%,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其中因办理可交换债券的需要质押本公司股份27,87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01%,占公司总股本的5.50%。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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