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3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胡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正常工作调动,胡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职务。胡谦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和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谦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到达董事会后即时生效。胡谦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在其任期内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指定公司总会计师朱虹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对上述空缺职位进行人员选聘,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备文件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胡谦《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