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1版)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已实施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必要时对公司实施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相应的修改,并调整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年度分配预案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五)股利分配政策”。
八、特别风险提示
(一)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模式对发行人未来业务影响的风险
2015-2016年以来,以ofo、摩拜单车为首的一批无桩共享单车服务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二线城市及大学校园内陆续推出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目前,在一二线城市本行业将呈现出政府主导的有桩公共自行车及社会资本支持的无桩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并行发展的格局,而三线及以下城市因城市规模较小、有效需求不足、管理难度较大、运营成本较高,仍将以政府主导的有桩公共自行车为主。传统的政府投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模式为一项基础民生服务,而新兴的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模式为另一种商业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相互补充、各自有适合开展的地点。共享单车与有桩公共自行车存在竞争,目前,共享单车与发行人业务是一种错位竞争和差异化竞争的关系;发行人目前业务均仍呈快速增长,5年合同期满的发行人原有客户均选择与发行人续签合同,并未因无桩共享单车的兴起而取消作为民生基础设施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政府投资。未来,若导致共享单车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目前不成熟的因素得以消除,有关技术出现突破性变化,比如车辆精确定位技术、固定点停放监管技术、分散车辆的调度管理技术、车辆防盗防损技术的出现和成熟,以及社会整体诚信、市民规范意识的提高,无桩共享单车将可能成为主流模式,届时甚至有可能取代有桩公共自行车;若共享单车进一步下沉至发行人核心市场三线及以下城市,将对发行人现有的有桩公共自行车业务造成较大的冲击,若发行人不能顺应这种改变,则发行人的业务将受到较大负面影响。
(二)政策支持持续性的风险
国内外公共自行车的运行历史表明,政府或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购买设备、服务的模式仍是目前较为成功的主流运营模式,而通过市场化的增值服务的收入还较低,较难维持整个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设备投入和运营支出。因此目前我国有桩公共自行车行业的主要购买者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下属机构、公司等,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建设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出台的各项鼓励和支持政策。未来有桩公共自行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该行业可能达到的市场容量、区域覆盖度、市民接受程度,仍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这一公共交通形式的态度以及支持力度。
近年来,有桩公共自行车由于其低碳环保、高性价比、灵活方便等特性,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以及国家各级政策的大力支持,投资力度、项目数量等逐年高速增长;但考虑到公共自行车亦存在受天气影响大、出行距离和出行速度有限的局限性,未来,是否可能出现更加经济的替代公共交通形式、各级政府对有桩公共自行车的支持力度是否会调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政府对有桩公共自行车的扶持力度降低、投资速度放缓,将可能对该行业的市场规模、行业内企业的盈利及发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有桩公共自行车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行人所承接的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目前主要模式)运营时间大部分未满合同期(5年),5年后政府是否会与公司续签合同,未来合作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对于系统销售模式,未来远期内,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配备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系统销售模式的增量市场空间将在长期内逐步减小,转而变为系统的升级换代需求,但该升级年限和升级市场空间目前尚无经验支持,亦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事项均会对行业的长期增长和公司的远期业绩造成不确定性。
(三)物价大幅上升导致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成本增加的风险
对于公司的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发行人通常与客户签订5年的合同,并一般在合同期内分批较为均匀地收取系统运营服务款项;公司的会计政策亦规定:本公司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服务业务,于公共自行车系统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在运营期间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然而,由于系统运营服务涉及到大量的调度、管理、监控、维修、维护等工作,需在5年运营期内持续发生材料和人工采购,而预计上述采购价格可能随着我国整体物价水平的变化而呈波动趋势,从而会对公司已有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后期的毛利率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倘若未来各种材料价格剧烈增长,或人员工资水平出现大幅提升,将会导致公司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的成本随之大幅上升,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对公司经营表现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作用。
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发行人拟采取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200万股,本次拟发行2,400万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鉴于公司所在行业和业务未来的增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本次发行可能在2016年度或2017年度完成,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最大扩大33.33%,因此要使得每股收益不被摊薄,净利润需保持与加权平均股本同样或更高的增速,即可能需在33.33%以上。然而根据前述原因,以及公司的谨慎预估,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速可能达不到上述水平,从而使得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可能低于上一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注:上述假设分析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即期回报指标的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2,400万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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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作继续按照既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具体包括建筑工程、硬件、软件方面的投资及研发费、流动资金、预备费等,补充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顺应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提升公司财务状况
补充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营运资金是公共自行车业务的固有需求,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营运资金的支持。公共自行车的系统销售模式和系统运营服务业务在前期的项目建设、系统开发、物资购买和持续运营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公司面对的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在款项支付条款的谈判方面议价能力较强,且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债权融资能力有限,在资金压力的约束下,公司承揽规模更大项目的能力,或是在同一时间可承揽和实施的项目数量逐渐开始面临瓶颈,如果资金问题不加以妥善解决,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会发生不得不放弃一些项目的情形。因此,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营运资金,适应行业和公司的快速发展,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亦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状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后,将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业务开拓,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且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发展计划的具体实施步骤。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完善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补充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营运资金是公共自行车业务的固有需求,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亦迫切需要营运资金的支持。偿还银行借款将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减少利息支出,提高盈利能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含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4,663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含境内控股子公司)员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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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行业中耕耘,公司拥有良好的人才储备。公司自设立以来即十分重视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公司已拥有一支较为成熟的技术人才团队,形成了以资深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为研发带头人,资深技术员为研发骨干的研发团队,组成了高级、中级、初级不同职称层次的结构合理的研发中坚力量。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良好的技术储备,成功开发了“高兼容的共享车辆租赁系统”、“扫码租车系统”、“手机智能租车付费软件”、“省电的公共车辆租赁系统”、“多城互联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等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共自行车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拥有多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已在本行业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
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准,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兼容的共享车辆租赁系统”将实现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的互联互通,其智能公共自行车系统将最新的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交通管理技术等融为一体,具有租还、查询、管理、结算、监控、调度等功能;同时公司建立的专有技术平台性能优异,扩展性强,可处理海量大数据、多用户信息,并方便拓展支付、社交等其他功能,有助于公司高效低成本地进行用户定制、不断优化提升系统,并持续提高租车者的满意度和体验。
(3)市场储备情况
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发展时间不长,但增长速度迅猛,并且经营模式已逐渐清晰,市场布局、行业竞争格局亦已初步形成,未来有望在目前基础上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公司现有存量市场稳定,新增市场未来的潜在增长空间亦在数倍以上。加之部分独立的旅游景区、以及部分乡镇亦可能产生公共自行车建设需求,行业开拓空间广阔。此外,各项相关增值业务机会亦不断显现、发展。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根据自身特点,实施如下措施:进一步拓展市场,巩固和增强市场地位,快速提高用户数量,适时推出其他绿色交通服务业务;不断优化现有盈利模式,提高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积极探索公共自行车系统增值业务,从线下业务向线上业务进行拓展,寻求行业和公司的新赢利点;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增强技术实力和技术创新;根据业务规模扩大产能规模和完善产能结构,提高关键部件和工序的自产工艺和把控度;加强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等。公司将切实实施上述措施,努力提高股东回报,并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
1. 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运营情况、发展态势及面临的主要风险
(1)公司现有板块运营情况
公司以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为核心业务,旨在运用物联网技术在各市县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为广大民众提供绿色交通服务;公司通过移动互联网、在线支付、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增强用户体验、提高用户粘性、推广和普及绿色出行理念,实现社会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和谐统一。
公司作为行业的先发者之一,凭借近年来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和自身的各项优势而高速发展,目前业务已具备规模优势和地域覆盖优势,且公司业务仍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2)公司业务发展态势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业务发展稳定、业务收入近年来整体呈增长态势、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质量较好,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核算体制,力争使得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稳定、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3)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①运营管理出现问题的风险。
②业务扩张过程中的区域壁垒风险。
③技术更新换代或技术失密导致的风险。
④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⑤增值服务开展情况低于预期的风险。
⑥物价大幅上升导致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成本增加的风险。
⑦租赁物业瑕疵相关的风险等。
2. 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拓展市场,巩固和增强市场地位,快速提高用户数量,适时推出其他绿色交通服务业务。
(2)不断优化现有盈利模式,提高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
(3)积极探索公共自行车系统增值业务,从线下业务向线上业务进行拓展,寻求行业和公司的新赢利点。
(4)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增强技术实力和技术创新。
(5)根据业务规模扩大产能规模和完善产能结构,提高关键部件和工序的自产工艺和把控度。
(6)加强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
(7)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①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②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从中长期来看,总体上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大执行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有望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显著提高。
(8)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9)其他合理可行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别承诺:其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2017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致同审阅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20ZA0106号《审阅报告》。
公司2017年1-3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17年1-3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9,346.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4%;2017年1-3月净利润为2,686.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4%,公司业务维持稳步增长。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3,000万元至4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30.02%至45.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6,000万元至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18.31%至38.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5,900万元至6,9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17.31%至37.20%。(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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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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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以孙继胜、陶安平、黄得云、索军、上海福弘、苏州冠新、常州远为、青企联合、青年创业、常州创尔立为发起人,由永安有限于2013年10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7000144869)。
(二)发起人及主要发起人投入的资产
本公司发起人为孙继胜先生、陶安平先生、黄得云先生、索军先生、上海福弘、苏州冠新、常州远为、青企联合、青年创业、常州创尔立。
公司由永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设立时整体承继了永安有限的资产、负债与相关业务。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承继的永安有限的整体资产。
三、股本有关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000万元。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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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2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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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胜为公司股东常州远为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常州远为82.26%的财产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此外,公司股东上海福弘、青企联合和青年创业为关联企业,且上海福弘为持有青企联合和青年创业合伙份额最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股东常州红土创投系由股东深创投持股的企业。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共自行车作为城市慢行、共享公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绿色低碳、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等特点,在解决拥堵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市民“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是解决中小城市,县、镇、区中短距离出行需求的理想交通方式。目前,公共自行车行业主要有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业务及社会资本投资、用户付费的无桩公共自行车业务(即共享单车业务)两种模式。
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业务适用于广大的一至五线城市及周边县、镇区等,适用于广泛的年龄人群(智能手机用户及市民卡、交通卡用户),主要从政府及政府相关单位处收取收入;而社会资本投资、用户付费的无桩共享单车业务主要适用于人口密度较大、人均使用率较高、人员素质较高的一线城市和部分大型二线城市的中心城区,主要定位于年轻人用户群体(智能手机用户),向使用者直接收取用车费用。
发行人以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为核心业务,旨在运用物联网技术在各市县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为广大民众提供绿色交通服务;发行人通过移动互联网、在线支付、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增强用户体验、提高用户粘性,推广和普及绿色出行理念,实现社会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和谐统一。发行人以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为主要业务,主要覆盖三线及以下城市及周边县、镇区等,报告期内,来自三线及以下市县的收入占发行人总收入的比例达85%-90%。从2016年下半年起,发行人开始于部分原有政府投资有桩公共自行车业务未涉及的一二线城市少量试点布局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业务,该部分业务目前占比较小,2016年度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仅为0.05%。
发行人作为行业的先发者之一,凭借近年来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和自身的各项优势而高速发展,目前业务已具备规模优势和地域覆盖优势。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超过400个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其中发行人系统覆盖的市县(主要为三至五线城市及周边县、镇区等)为210个左右,分布在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发行人累计建设约3.2万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约89万套公共自行车锁车器设备,骑行会员已达约2,000万人,其中线上平台注册会员(永安行平台会员)达750万人左右(截至2016年底),并呈快速增长态势,2016年为全国会员提供了超7.5亿次的出行服务。目前发行人的业务仍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此外,发行人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少量试点布局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自行车业务,目前已投放共享单车5万辆左右,并在探索将原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的功能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公司已有的先发和规模优势,进一步拓展了未来业务的发展空间。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硬件设施为基础、软件优化为支撑、运营管理能力为重要竞争力、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为研发导向、地区覆盖和用户资源为核心资源、互联网及增值业务为未来布局重点的经营方针,通过前期形成的各项竞争优势持续地进行项目和地域扩张,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不断巩固公司先发优势;并利用规模效应实现全国各市县公共自行车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公共自行车系统与移动支付、社交服务等延伸功能的对接整合,提高用户体验和忠诚度、增加客户粘性,并持续提升用户价值。
发行人秉承“打造绿色交通体系,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的使命和“服务中国,引领低碳”的宗旨,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共自行车系统质量和运营效率,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经济环保、多样化的绿色共享交通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共享经济发展,引导全社会养成“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发行人业务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全套公共自行车系统,其由全数字化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系统平台、租车卡、手机APP、站点控制器、锁车器、带电子身份识别的公共自行车、带智能锁的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等部分组成;公司的主要服务是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
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下属机构、公司等,双方的合作方式表现为政府购买公共自行车系统或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服务;此外,公司正在试点开拓和布局用户付费共享单车和骑旅业务,直接面对骑行用户。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的销售情况
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公共自行车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加之绿色出行、节能环保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应用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市、县呈快速拓展趋势,带动市场规模高速发展。公司作为行业先行者之一,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公共自行车系统布局市县、承接项目、建设站点和投放自行车数量领先的企业。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超过400个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其中发行人系统覆盖的市县(主要为三至五线城市及周边及周边县、镇区等)为210个左右,并在持续快速增长中。发行人已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凭借着显著的先发和规模优势,未来有望继续实现良性循环,取得持续快速的发展。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主要的客户群体为各地政府及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
1、直销模式
(1)业务承揽和投标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由于公司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良好的行业声誉,而且公司有能力全面响应各地政府对产品和服务的各项指标和功能要求,因此目前绝大多数政府在启动公共自行车项目时,都会将公司包含在合作厂商筛选名单中。公司也有专门销售人员负责市场动向和招标信息的前期收集、跟踪。当政府对外进行招标发布时,发行人积极响应,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投标办、技术部门等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评审并以合适的价格进行投标;如中标,则公司与政府或相关单位(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等)签订合同,进行统计和及时编制计划,并下发各有关部门,开始实施前的衔接工作。
(2)售后和后期跟踪
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公司市场部门还会持续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随时了解生产进度、发货工作。同时,公司有销售人员或售后服务人员有通过走访客户和用户、征求意见、反馈、现场服务记录等途径进行信息的后期收集,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客户和用户的满意度。
2、经销模式
由于公共自行车项目分布市县较广,加之近年来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高速发展,对于一些特殊区域的市场公司销售力量还暂时无法完全直接覆盖到,为了快速占领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系统销售业务通过经销商进行,但总体来看经销收入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7%左右。在经销模式下,经销商与发行人充分沟通,由经销商参与公共自行车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与发行人签订合同采购相关系统及设备,发行人根据合同组织采购、生产、集成并交货,后由经销商负责现场施工等程序;项目完成后经销商以及最终客户分别组织验收(两方的验收时间相隔较近)并安排付款。
3、用户付费共享单车及骑旅业务模式下的销售模式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及骑旅业务模式下,公司完全实现自主运营,直接向消费者收取骑行费用。发行人根据市场调研分析,筛选拟投放城市、制定投放计划并投放无桩共享单车或山地自行车等骑旅业务模式所需车辆。通过地推单位的宣传推广、微信支付宝广告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吸引客户。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共自行车系统软硬件主要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元器件、金属件、机械件和自行车、车棚等。该等原材料的供给均较为充足,容易从市场上进行采购,近年来,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未发生大幅波动,如电子元器件等由于升级换代较快,性能不断提升,同类产品的价格甚至呈规律性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公共自行车行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的业务量亦高速增长,形成初步规模采购,提高了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抗风险能力。
本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油费等,其成本在整体营业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小。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电力均从国家电力供应部门购买,价格执行市场价。
对于公共自行车系统销售业务,成本中占比最大的成本项目为锁车器、自行车,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锁车器成本占系统销售类项目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9.60%、35.29%和42.88%,自行车成本占比分别为19.65%、19.71%和15.55%。
对于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服务业务,在项目建设阶段采购的原材料计入在建工程,在验收后转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运营期内摊销;此外,运营期内运营成本也包含一定的原材料采购。
2、能源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是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涉及的生产环节较少,主要为装配、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工作,耗用的能源主要是电力,占成本比例较低;而公司在系统运营服务过程中,主要使用的为市政电力等,耗用量不大,且部分项目由政府客户直接支付,不需发行人承担。2014年度至2016年度,发行人系统运营服务项目中主要能源电费、水费、油费采购占当期系统运营管理服务成本比重分别为2.93%、2.23%、2.16%,占比较小,且油价、电价基本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故能源耗用对公司的成本水平和业绩水平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行业竞争格局
总体来说,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可分为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业务和用户付费无桩公共自行车即共享单车业务两部分。
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业务自2008年左右开始正式起步,在发展初期,行业尚处在试点和探索阶段,各地陆续涌现出一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开发和运营公司,在该阶段行业格局主要体现出地域性的特征,当时全国公共自行车项目总数十分有限,行业中企业的规模也均不大。
随着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公共自行车行业的支持和鼓励政策日益加大,推动公共自行车行业持续高速增长,促进行业逐步发展、成熟,行业中的先行企业和技术、服务、管理能力较为突出的企业快速进行地域扩张,占据市场份额;而公共自行车项目属于惠民工程,因而各地政府出于安全性、可靠性的考虑,也更愿意与有较为丰富经营业绩和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合作,由此也促进了行业集中度的逐步提升,形成了全国性的行业领军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超过400个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其中发行人、金通科技、上海永久等几家领先企业覆盖的市县就占据了较高比例,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用户付费无桩公共自行车即共享单车业务兴起于2016年左右。以ofo、摩拜单车为首的一批无桩共享单车服务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一二线城市及大学校园内陆续推出无桩共享单车。由于无桩共享单车这一新兴模式出现时间尚很短,行业中多为创业企业,目前多处于“早期投资”阶段,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且社会各界对无桩共享单车无序竞争、投放过度等问题出现一定的争议,因此未来的持续性和发展方向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在一二线城市本行业将呈现出政府主导的有桩公共自行车及社会资本支持的无桩共享单车并行发展的格局,而三线及以下城市、县城等因规模较小、有效需求不足、管理难度较大、运营成本较高,仍将以政府主导的有桩公共自行车为主。
发行人自2010年前后从江浙地区开始实施公共自行车业务开始,凭借着较强的先发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等,充分利用行业高速发展的契机,迅速地进行全国性的扩张,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超过400个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其中发行人系统覆盖的市县(主要为三至五线城市及周边县、镇区等)为210个左右,分布在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发行人累计建设约3.2万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约89万套公共自行车锁车器设备,骑行会员已达约2,000万人,其中线上平台注册会员(永安行平台会员)达750万人左右(截至2016年底),并呈快速增长态势。未来,以发行人为代表的行业领军企业有望通过前期形成的各项竞争优势持续地进行项目和地域扩张,并利用现有的规模效应实现全国各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的功能相结合,同时探索推广共享助力自行车,把绿色共享出行的距离从3公里扩大到10公里,从而提高用户体验,形成良性循环,有望实现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提升和稳定的市场占有率。
此外,发行人从2016年11月开始,利用有桩公共自行车的管理理念和技术积淀,开始少量试点将最新研发的无桩共享单车投放到成都、昆明、长沙、南昌、福州、贵阳、北京、上海等一二线发行人有桩公共自行车没有开展的城市,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市场空间。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作为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的先行者之一,近几年来业务实现了高速的发展。目前,发行人是国内公共自行车行业布局市县、承接项目、建设站点和投放自行车数量领先的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超过400个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其中发行人系统覆盖的市县(主要为三至五线城市及周边县、镇区等)为210个左右。这些市、县北到黑龙江黑河,南到海南海口,东到浙江舟山,西到新疆阿克苏,分布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并在持续快速增长中。发行人累计建设约3.2万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约89万套公共自行车锁车器设备,用户数量已达约2,000万人,其中线上平台注册会员(永安行平台会员)达750万人左右(截至2016年底),并呈快速增长态势。
发行人的业务布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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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与“政府投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行业的直接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包括:
(1)先发和规模优势
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公共自行车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加之绿色出行、节能环保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应用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市、县呈快速拓展趋势,带动市场规模高速发展。公司作为行业先行者之一,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公共自行车系统布局市县、承接项目、建设站点和投放自行车数量领先的企业。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超过400个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其中发行人系统覆盖的市县(主要为三至五线城市及周边及周边县、镇区等)为210个左右,并在持续快速增长中。发行人已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凭借着显著的先发和规模优势,未来有望继续实现良性循环,取得持续快速的发展,具体体现在:
①发行人在已布局的210个左右的市、县拥有优势资源,且极有可能享受这些地区扩建、续期公共自行车系统带来的市场机会
一般来说,一个城市或县城中若已建设一套公共自行车系统,出于市政工程和系统兼容性、市民习惯度和避免重复建设的考虑,一般较难批准新进入者的项目建设,在后续扩建、续期时有较大概率选择原供应商合作,因而形成该区域性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已在全国210个左右的市、县布局了公共自行车系统,占据了这些地区的优势资源,其在南京、洛阳、苏州、徐州、镇江、宿州、潍坊、温州、绍兴、湖州、昆山、淮安、许昌、黑河、阿克苏、扬州、常熟等地的项目均产生了二期甚至三期、四期的建设需求,为发行人带来了持续稳定的业绩贡献。
在发行人已开展的210个左右的市、县中,大约有100个市、县是通过系统运营服务模式,截至2016年底,上述合同金额约30亿元人民币(大多为政府连续五年平均支付),这一存量即可为发行人2017年带来保底6亿元左右的运营业务收入。目前全国已投放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每年已可带来相当规模的稳定市场容量。
②发行人凭借业内的领先地位和丰富经验,能够充分把握各地加快新建公共自行车系统带来的市场空间
目前,发行人是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布局市县、承接项目、建设站点和投放自行车数量领先的企业,这些市、县北到黑龙江黑河,南到海南海口,东到浙江舟山,西到新疆阿克苏,分布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发行人已研发出成熟的产品,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与各地政府、市民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服务关系,有效带动周边和其他区域购买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2015年底和2016年底,累计投放市、县分别为120个、165个和210个左右,累计投放公共自行车锁车器设备数量分别达43万套、63万套和89万套左右,累计建设站点数量分别为1.5万个、2.2万个和3.2万个左右;未来有望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此外,发行人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开始少量试点布局无桩共享单车业务,将最新研发的无桩共享单车投放到成都、昆明、长沙、南昌、福州、贵阳、北京、上海等一二线发行人有桩公共自行车尚未覆盖的城市区域,并探索将原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的功能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公司已有的先发和规模优势,进一步拓展了未来业务的发展空间。
③发行人拥有规模优势,可利用成熟平台、广泛经验持续改进系统功能,并有效节约开发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全国210个左右的市、县布局公共自行车项目,已联结成强大的网络,并且形成了可处理海量信息、可延展、高性能的专有技术平台。一方面,发行人在承接新客户过程中,只需要在现有的技术基础上进行短期的个性化开发,即可实施运用,所需时间和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发行人可持续利用广泛的运营经验,反过来有效地改进系统的可靠性和用户体验,乃至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及系统平台,并且容易地推广到每个发行人覆盖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市县中,高效地进行改进和提升,如发行人正在将有桩公共自行车增加无桩共享单车功能。发行人的规模优势使得这些研发、改进甚至管理、运营费用得到有效分摊,相比其他业务规模较小的企业,拥有明显的成本节约优势。
此外,发行人还将探索有桩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助力自行车互联互通、有桩公共自行车与无桩共享单车功能相结合的新技术,大大促进现有有桩公共自行车的技术升级和服务水平升级,将城市绿色出行距离从3公里扩大到10公里,从而进一步促进技术水平和未来业务布局的发展。
④发行人已拥有广泛的用户群体,未来推广增值服务有望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经过过去几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发行人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平台已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骑行会员已达约2,000万人,公司线上平台注册会员(永安行平台会员)达750万人左右(截至2016年底),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共自行车系统销售模式和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服务模式,由于行业尚在发展期,增值业务尚未被有效开发。但目前,发行人已凭借着前期积累的广大用户群体,汇集资源加快建设绿色交通服务系统、百城通服务平台、“永安行APP”、微信和支付宝公众服务窗、支付宝扫码租车、芝麻信用免押租车、低碳积分平台、骑旅文化平台等。发行人的产品较竞争对手较为丰富,包括有桩公共自行车、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等多种绿色共享交通产品。发行人利用强大的网络效应,采用移动客户端等途径汇集用户,在完善系统互通功能、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带动所有参与者对系统的促进和发展做出贡献,形成用户间的相互粘性,创造更多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
截至2016年底,发行人推出的“公共自行车服务平台”的手机移动端注册会员人数累计已超过750万人。未来,公司将持续增加系统的覆盖面和功能,并充分利用和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合作不断快速增加移动客户端用户数量;同时,有望利用服务平台带来的低成本的自然流量推广其他增值服务,发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2)产品优势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凭借强大的技术水平和深厚的业务积累,成功研发出一套功能强大、运行稳定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和高性能、可延展的专有技术服务平台,其在功能完备性、软硬件实力、运行效率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产品的功能特点和技术优势如下:
①可实现有桩公共自行车、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的互联互通,能通过刷卡、手机APP扫码或输入编号以及蓝牙寻址等多种方法实现借还车。
②齐全的有线和无线网络通讯系统。支持联通、移动和电信的网络制式; GPRS、CDMA、WIFI、光纤通讯等,已实现全国近百个城市手机借还车服务。
③广泛支持多种市面常见卡片和互联网支付方式。系统可对接IC卡、M1公交卡、CPU社保卡、市民卡、DESFIRE地铁卡、中国银联PBOC3.0金融IC卡以及手机支付等。
④全数字化实时监控系统和智能化GPS车辆调度系统。软件能一体化实现发卡、遥控、查询(包括用户查询)、报表、分析统计、考核等功能,并可实时显示所有站点可借还车数量、电压、温度等,帮助及时优化调度线路。
⑤系统适用性较高,智能、环保。站点支持市电、路灯电、景观电、太阳能等多种接电方式,减少开挖顶管作业,易于建站移站。兼有智能感温、电路节能等功能。
⑥产品的耐用、稳定、可靠性较高。具备三级防雷、火灾预警、本地数据保护、远程异地容灾备份等功能;在不同地域的实施项目多,经历极寒、高温、高盐、高湿等恶劣环境的考验。
⑦延伸功能丰富。“百城通服务平台”提供不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互联的借还车服务,“支付宝扫码租车”、“芝麻信用免押租车”、“永安行APP”方便手机快速租车,“永安行APP”、城市公共自行车微信和支付宝公众服务窗”提供信息服务、“低碳积分平台”提高市民使用体验,“骑旅文化平台”提供绿色旅游服务等。
经过近几年快速发展,公司公共自行车系统已基本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城市对公共自行车的个性化需求。公司产品凭借优异品质和完善功能,受到政府、市民、游客、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由此带动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高速发展。
(3)技术优势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团队在公共自行车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和深厚的研发积累,这些技术骨干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跟踪新技术的能力,并且熟悉行业应用和用户需求,在机械设计、通讯技术、电气技术、行业系统软件技术、用户数据分析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应用经验。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技术储备,成功开发了“高兼容的共享车辆租赁系统”、“扫码租车系统”、“手机智能租车付费软件”、“省电的公共车辆租赁系统”、“多城互联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等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共自行车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拥有专利79个,软件著作权45项,并有22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发行人已在本行业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
发行人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准,发行人自主研发的“高兼容的共享车辆租赁系统”将实现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的互联互通,其智能公共自行车系统将最新的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融为一体,具有租还、查询、管理、结算、监控、调度等功能;同时发行人建立的专有技术平台性能优异,扩展性强,可处理海量大数据、多用户信息,并方便拓展支付、社交等其他功能,有助于发行人高效低成本地进行用户定制,不断优化和提升系统,并持续提高租车者的满意度和体验。
总体来说,公司目前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由于公共自行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目前行业还未饱和,未来待拓展的区域众多,未来公司可望凭借已有的技术优势抢占先机,同时提高研发产业化水平,持续拓展市场份额。
(4)管理和人才优势
发行人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在业内积累了长期丰富的经营经验,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继胜、副总经理陶安平、总工程师黄得云、客服中心主任索军等从事自动控制及管理系统开发等相关行业15年以上,拥有较高的技术、销售和管理水平。发行人核心团队大部分成员从公司创立起就在公司服务,配合良好,忠诚度高,并且能够很好地把握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不断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发行人团队拥有清晰而统一的公司战略和使命,以及长期坚持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不断影响和带动全公司的力量,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完善,各级别、岗位工资基本处于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中高级位置,发行人薪酬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发行人统筹管理全国各地大量项目的能力较强,已经经过长期运营的检验;发行人有望在未来持续的地域扩张中充分发挥此优势,降低扩张风险。公司近年业务规模高速增长,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和产业布局的规划,公司除将常州总部作为华东运营中心外,又设立东北、华北、西北等几大区域性运营中心,并在上海、昆山、常熟、苏州、南通、潍坊、黑河、阜阳、石狮等地均设立了90多家子公司和分公司,进行系统运营服务模式下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营管理。公共自行车系统产品虽然有一定的通用性,但很多时候需要考虑各地的特殊需求,包括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出行习惯、城市规划及发展状况、自行车道设置、当地商圈及办公楼位置等,公司运营项目范围广,地域跨度大,凭借丰富的运营经验,能够更好地了解各地需求,因地制宜,为各地用户提供多种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另外,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产品、工艺标准,实施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在业务承揽、投标、方案设计、售后服务、原材料和人工采购、自有生产和代工生产、工程施工、运营调度、质量控制、技术研发、环境和安全保护等各环节和阶段对企业运营和资金管理等实施了严格的管理控制程序,有效地控制了异地项目运作中的运营风险。
2、与新兴的“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模式企业相比,发行人除上述部分先发和规模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管理和人才优势外,主要优势还包括:
(1)适用地域、人群范围较广的优势
与新兴的“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模式企业相比,发行人适用地理范围及适用人群均较广。地理范围方面,目前,发行人是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布局市县、承接项目、建设站点和投放自行车数量领先的企业,遍布210个左右的市、县,这些市、县北到黑龙江黑河,南到海南海口,东到浙江舟山,西到新疆阿克苏。发行人的产品经受住了不同海拔、气候、温度甚至极端天气的考验。适用人群方面,发行人产品广泛支持多种市面常见卡片和互联网支付方式。系统可对接IC卡、M1公交卡、CPU社保卡、市民卡、DESFIRE地铁卡、中国银联PBOC3.0金融IC卡以及手机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适用于16岁至70岁的广大市民。而新兴的“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模式企业的产品由于车辆分布较为分散和随机,更适合在一二线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学校等人口密度较大、人均使用率较高、人员素质较高的地方开展,在人口密度相对较小、对新事物接受程度较低、有效需求较小、管理难度较大、运营成本较高的三四五线城市乃至县城等地区,无桩共享单车容易出现车辆分布分散且不合理、使用率低、遗失及损毁率高等情形,对无桩共享单车运营服务提供商的盈利能力及持续性造成较大影响;从受众人群角度,无桩共享单车主要适用于青年及中年市民,不太适用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未成年人以及不习惯使用手机的老年人。
(2)当地站点、人员及政府、商务合作资源积累的优势
发行人作为我国公共自行车行业先行者之一,经过5年以上的发展,已在全国210个左右市、县配备公共自行车系统,并在持续快速增长中。发行人依靠已积累的89万套已投放公共自行车锁车器设备,约2,000万会员积累,3.2万个固定站点(截至2016年底)等,实现较高的车辆密度和较好的用户体验,内生性地发展更多地活跃用户,并提供单车的维修、保养、充电、停放、调度等支持。在此过程中公司还积累了200多个市县的当地劳务用工、政府关系、商务合作等资源。此外,发行人从2016年底开始少量试点布局无桩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自行车业务,探索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的功能相结合,发挥优势,进一步拓展了未来业务的发展空间。预计未来,发行人有望通过前期形成的各项政府商务合作资源积累的优势持续地进行项目和地域扩张,并利用现有的规模效应实现全国各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有桩公共自行车和无桩共享单车的功能相结合,同时探索推广共享助力自行车,扩大绿色共享出行的距离,从而提高用户体验,形成良性循环,实现业务模式的进一步丰富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提升。
(3)长期稳定的运营管理维护等方面的优势
发行人作为行业的先发者之一,通过大量、长期的运营,形成了运营项目、车辆数、用户数等方面的规模优势,体现出了优异、成熟、系统性的、经检验的的车辆保养、维护、调度、管理能力,用户满意度较高。一方面,发行人在车辆投放、项目设计、车型选择、车辆调度、车况维护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城市、不同时间人口出行特点、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用户习惯等进行项目管理及车辆管理;另一方面,在系统、技术、研发方面,发行人不断对系统功能进行改进、完善、拓展,利用全国大规模用户使用情境下的系统维护运营经验,提高系统运作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客户、用户满意度高,未来市场空间较大。
此外,与新兴的“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模式相比,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业务模式一方面降低了车辆损毁率、遗失率,提高车辆寿命,提升使用体验,降低私自占用情形,提高车辆使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下车辆定位更准确,车辆分布更合理,出现高峰时间车辆集中在某处而其他地点的消费者无车可用等情形的频率较低,车辆利用率及效率均较高。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分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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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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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分公司共租赁房产162处,合计建筑面积52,803.32平方米,按用途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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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部分房屋出租人未提供该等房屋的房产证等产权证明文件等,存在一定法律瑕疵。用作办公用途的租赁房产总面积为13,549.21平方米,其中出租方未提供房产证的房产面积合计1,686平方米,但考虑到其用于一般办公用途,可替代性强;用作生产用途的租赁房产面积为6,036平方米,全部拥有房产证;办公和生产用途租赁房产中,未提供房产证的面积占比为8.61%;另外,用作仓储和员工宿舍等辅助性、非核心用途的房产总面积为33,218.11平方米,其中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同意出租方出租房产的许可文件等的合计6,307.72平方米(占比18.99%)。另发行人及子公司、分公司租赁了共计2,507.1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仓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房屋主要用作各地运营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办公场所、仓库、员工宿舍等,可替代性强,选择范围广,搬迁难度小,风险较低;并且,发行人正在对各地瑕疵租赁物业进行清理,以求尽可能降低其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可能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继胜先生已就以上风险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其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上述租赁房屋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责令停止使用或产生纠纷导致无法继续租用,孙继胜先生愿意连带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此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免受损害。因此,预期上述租赁房屋未提供产权证明可能导致受到经济损失的风险相对可控。
(二)无形资产情况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两类:第一类为外购的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在获得时以购买价格计入无形资产,之后在相应期间内进行摊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资产账面价值为348.46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90.89万元,软件57.57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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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包括本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保密工艺和拥有的品牌价值,以及随之形成的专利、商标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将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第二类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零,但该部分为公司的关键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1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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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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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A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