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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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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参加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73,196,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工业烟气治理为主业,集技术研发、项目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以及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运营商。公司的子公司也涉及节能和余热供应、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业务是公司目前聚焦的核心业务方向,同时公司也正稳步有序的推动包括石化、钢铁等行业在内的非电领域烟气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应用、市场开拓与资产并购。公司作为创新能力领先的高科技环保公司,先后研发了高效脱硫技术、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技术)、零补水湿法脱硫技术、活性焦法烟气集成净化技术、SPC烟气除水技术、废水零排放技术等一系列环保节能技术,并成功将自主研发的技术应用于工业烟气的治理。

 公司从事节能环保相关业务主要采用EPC和BOT两种经营模式:其中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而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特许经营类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由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资产设施,并通过获得持续补贴或出售产品以回收投资、清偿贷款并获取利润。

 2016年,公司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时,公司还大力拓展非电领域业务,全面拓展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国务院、发改委、环保部等政府机构陆续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目标,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跨越。在行业竞争格局方面,公司作为燃煤电厂烟气治理的龙头企业,继续保持综合一体化竞争优势,目前已拥有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技术的进步有力支撑和引领了战略主营业务的发展。从企业内部因素来看,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质量安全,2016年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理念,全面升级公司安全管理,形成全方位的安全运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在政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大力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培育壮大环保产业的大趋势下,公司抓住机遇,继续立足技术研发、强化优化经营管理,持续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烟气治理的主业,扩大非电领域烟气治理业务,主营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

 1.运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前已投运的脱硫脱硝除尘运营项目正常运行,持续为公司贡献力量。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铝能清新负责经营管理的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3×135MW 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运营项目、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 2×330MW 机组污染物治理运营项目、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2×330MW运营项目、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 3×300MW 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运营项目、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2×330MW 热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运营项目均已经正常投运。此外,公司2016年新签订的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2×300MW级循环流化床机组烟气脱硫除尘改造BOT项目,已于2017年1月10日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产;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 1×6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BOT 项目已于2017年3月1日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产。

 2.建造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优势、优良的项目口碑和市场拓展能力承接多个脱硫脱硝除尘的新建、改造项目,建造业绩不断攀升。主要建造项目汇总情况见下表:

 ■

 3.投资并购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高丽、高树金、丽锦投资、永俪投资、丽和投资、赢丽投资合计持有的万方博通100%股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婕、周磊合计持有的博惠通100%股权。预案公告后,由于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发生了变化,为确保公司后续工作有序开展,以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经协商一致,交易各方决定终止对万方博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宜。公司已于2017年1月3日签订协议,拟以现金形式收购博惠通80%的股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8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加紧推进各项后续工作。

 4.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长期持续投入研发,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简称“SPC-3D”技术),对现役机组提效改造及新建机组实现SO2和烟尘的特别排放限值及深度净化带来创新性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目前已经成功帮助全国270余台套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公司自主研发的湿法零补水技术,成功中标京能五间房新建2×660MW机组脱硫、除尘、零补水项目,该项目成功实现了SPC-3D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和湿法脱硫零补水技术的首次同期应用。“新一代活性焦干法多污染物脱除技术”、“湿法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脱硫技术”、“SCR烟气脱硝系统性能优化及SO3控制技术”、“燃煤锅炉烟气脱汞”、“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等新技术和新工艺,也将逐步推向市场。

 5.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39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66%;实现利润总额89,096.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2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69%;每股收益0.7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21,620.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362,684.9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3.38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变更前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

 变更后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因新投资设立增加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和内蒙古清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0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4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采用现场和传签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7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802,541,723.8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 80,254,172.38 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22,287,551.44 元;加上2015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992,183,154.08元,减去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6,560,000元,故截至201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07,910,705.52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总股本1,073,19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7,319,6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00,591,045.52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分配方案的提议、审议、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控制,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2017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实施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759.66万股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前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2017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协商,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的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科技”)与中信银行赤峰分行和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25,000万元和32,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博元科技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按其持股比例计算。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公司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建立良好的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2017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包含到期续贷及新增金额,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期限一年。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借款成本拟不超过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清新环境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

 《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贾双燕女士(个人简历附后)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部》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7年4月修订)

 ■

 附件二:贾双燕女士简历及说明

 贾双燕女士,出生于1978年11月,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注册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工艺工程师、设计部经理。现任公司总设计师兼设计院院长、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双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7,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4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7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王月淼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802,541,723.8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金 80,254,172.38 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22,287,551.44 元;加上2015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992,183,154.08元,减去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6,560,000元,故截至201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07,910,705.52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总股本1,073,19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7,319,6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00,591,045.52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2017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实施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759.66万股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7年4月修订)

 ■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

 (七)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八)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二:《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七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股东参会登记表》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5月18日的上午9:30至11:30时及下午13:00至15:00时。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投票证券信息如下:投票代码:362573;投票简称:清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时。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 系 人:李其林 王 娟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新审计准则制订了详细的审计计划,执行了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重大的异常差异,审计风险控制在较低的风险水平。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按照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17年审计费用拟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办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成员如下:董事长张开元先生,董事兼总裁张根华先生,独立董事肖遂宁先生,财务总监蔡晓芳女士,董事会秘书李其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2017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包含到期续贷及新增金额,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期限一年。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委托贷款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独立董事会意见

 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委托贷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有效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给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科技”)与中信银行赤峰分行和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5,000万元和32,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博元科技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按其持股比例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8日

 3、住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工商局北侧

 4、法定代表人:岳霞

 5、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

 6、实收资本:24,199.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酚醛树脂、甲醇的生产、销售;煤焦油、含尘焦油的加工、销售;精制煤焦油的销售;粗酚的加工、销售;苯酚、二甲酚、间甲酚、对甲酚、邻甲酚等有机化工产品的销售;兼营:其他服务业(筹建)一般经营项目:无。

 8、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博元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博元科技70.6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博元科技资产总额为1,227,144,291.53元,负债总额925,172,837.21元,资产负债率75.39%;2016年净利润为7,825,569.7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赤峰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二)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博元科技其他股东以持有的博元科技股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为博元科技用于实施15万吨/年煤焦油轻质化项目工程建设款贷款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实施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7,5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公司境外市场领域业务,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港币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清新环境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清新环境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英文名称:SPC Hong Kong Co. Ltd.(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

 公司地址:中国香港

 出资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出资方式: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经营范围:工程承揽,贸易,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等。

 以上内容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构最终核准或备案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加便利、高效地积极响应境外市场的需求,为境外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利用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的区位优势,在打造公司境外分支机构统一管理平台及对外投融资平台的同时,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

 本次投资对公司推进国际化步伐产生积极影响,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需要公司进一步熟悉当地法律体系,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子公司依照当地法律合法合规运作,规避法律风险。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张开元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开元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职务。张开元先生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首席环境技术专家和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开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带领公司发展壮大、业务做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日益增强,提升了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开元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开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永辉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贾双燕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贾双燕女士简历

 贾双燕女士,出生于1978年11月,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注册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工艺工程师、设计部经理。现任公司总设计师兼设计院院长、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双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7,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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