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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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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所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 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780 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参阅公司2017年4月27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为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提供油田动态监测和提高采收率技术服务的专业化企业,已形成油田动态监测资料录取、资料解释研究和应用、治理方案编制、增产措施施工及效果评价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石油技术服务、建筑安装、运输服务和化工产品销售等。公司的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新疆各大油田区块以及哈斯克斯坦。

 (二)行业发展变化

 2016年,国际原油价格继续维持低位,国内外油公司进一步减少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受此影响,全球油田服务行业持续低迷,导致本公司工作量大幅减少、服务价格也有所下降,经营压力日益加大。

 (三)市场竞争格局

 1、从竞争区域分布上分析:现阶段我国油田服务行业的竞争是全国性的,参与国际业务的能力低下,国际化程度较低。

 2、从企业性质上分析:我国整个油田服务行业中,国有企业占绝对主体地位。

 3、从区域市场分布情况分析:国内的油田服务企业多是石油集团的存续企业,三大石油公司依油田的地理边界划分而存在,历史上各个油田是自给自足的体系,也就划定了油服企业的市场区域。

 公司也面临着国际化程度较低和市场区域局限的情况。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体化油田稳产、增产技术服务企业,石油开采企业能够通过公司获得油田增产、油田管理和配套建设等“一站式”技术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国际原油价格继续维持低位,国内外油公司进一步减少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受此影响,全球油田服务行业持续低迷,公司工作量减少、服务价格也有所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公司采取措施严控成本、加大回款力度,经营性亏损同比降低;同时受益于哈国货币小幅增值等因素,公司亏损同比减少。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70.74万元,比上年下降20.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72.48万元,较上年减亏50.1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2,37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94.58万元,下降20.29%;主要原因为公司工作量减少、服务价格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22,53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106.01万元,下降26.46%;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减少,相应变动成本亦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7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9,235.94万元,减亏比例50.17%。主要原因是(1)成本控制见实效,2016年经营性亏损同比减少2411万元;(2)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发生参股收购油田相关费用,管理费用减少2680万元;(3)报告期内,因海外业务涉及币种汇率略有回升、公司贷款规模减小等,财务费用降低2122万元(4)没有发生大额计提,同时应收款项规模缩小,坏账准备减少2283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如果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保证稳健经营,提升业绩,争取2017年扭亏为盈,具体措施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大荣发。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其中:董事王金伦、沈梦梦、曹浩、吕占民、独立董事朱明、顾玉荣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费拥军、独立董事王京伟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金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47)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冯述君、艾克拜尔买买提、刘俊、赵树芝出席了会议,监事佐军委托赵树芝代为表决。因监事会主席佐军先生出差不能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赵树芝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认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事项。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该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该规定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基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规定的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及其金额调整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进行科目间的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周五)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金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吕占民先生,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宗振江先生,独立董事朱明先生、顾玉荣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7日停牌一天,并于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准油股份”变更为“*ST准油”;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准油股份”变更为“*ST准油”;

 3、股票代码仍为“002207”;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4月28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5、2016 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17年4月27日停牌一天,自2017年4月28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7年,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保证稳健经营,提升业绩,争取2017年扭亏为盈:

 1、加大内部管理,理顺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深化内部挖潜,降低成本和费用;

 2、加大市场的开发力度和应收账款回收,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

 3、积极寻求优质项目、降低对单一产业的依赖,优化资本结构,实现可持续的增长。

 4、优化内控建设、完善企业管理,控制经营风险;

 5、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筹措公司发展和经营所需资金,避免出现违约情况,保证公司在金融系统的信誉度。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17年度能否整体扭亏为盈,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2017年度继续亏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 人:吕占民 战冬

 联系地址: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

 联系电话:0994-3830619、09943830616

 传 真: 0994-3830529

 电子信箱:lzm zygf.cn、zhandong zygf.cn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5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费拥军因出差委托董事王金伦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京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顾玉荣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金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表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执行了鉴证业务,出具了否定意见事项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85.6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3,386.25万元,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371.9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16年度亏损,本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利润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1)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1-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可以调整银行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签署《贷款合同》、《保证合同》(限母公司为母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为子公司担保需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该议案需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和《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关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在致力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的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未来发展规划、外部融资环境以及股东的合理诉求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科学、合理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为宗旨,重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2017—2019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未来三年(2017-2019年),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将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对现金回报的诉求。

 2017-2019年每年度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年度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当期资金需求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参考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此同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3、差异性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1亿元人民币。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方式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1)当年公司经营亏损(合并报表)。

 (2)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5元。

 (三)分配方案的制定、调整与执行

 1、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参考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2、分配方案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将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或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确实需要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应当通过现场、电话、公司网站及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媒介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3、分配方案的执行与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20%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依法应当采取现场方式,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将每三年制定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在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明确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附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明、张敏、程贤权述职。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审议事项说明:

 (1)审议事项1、2、3、4、5详见巨潮资讯网,审议事项6、7、8、9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2)审议事项10的说明:《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薪酬管理制度》(2017年3月)。其中涉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薪酬调整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A)薪酬结构调整:由原执行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单元构成,根据岗位职务确定薪酬总额、按照绩效年薪比例确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机构考核后兑现。绩效年薪比例:董事长为30%,副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为20%。”调整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单元构成,根据岗位职务确定基本年薪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机构按月考核后兑现;绩效年薪的基数设定为基本年薪的1-2倍,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年终考核兑现。薪酬考核执行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细则》相关规定。”

 (B)薪酬额度调整:由原执行的“董事长薪酬总额100万元/年、监事会主席60万元/年”,调整为“董事长基本薪酬36万元/年、监事会主席基本年薪30万元/年”。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7年5月16日18: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7

 2、投票简称:准油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准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吕占民、战冬

 电话:0994-3830616、0994-3830619

 传真:0994-3830616

 邮编:83151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批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未做出具体批示的,委托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表决内容: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佐军因出差委托监事赵树芝代为出席并表决。因监事会主席佐军先生出差不能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赵树芝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同时报告中明确了2017年度监事会的工作目标。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对当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和描述准确,对应的各项整改与完善措施具体、有针对性,为公司2017年度的内控管理工作提供了帮助和指引。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事项。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该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事项的意见及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是明确的。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消除否定意见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明确。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和《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专项审计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做了详细、具体的说明,报告内容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自查报告制定了明确的整改措施,有利于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08号)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3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已于2014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4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5,000,000.00元、保荐费用5,000,000.00元,减除审计及验资费1,100,000.00元、律师费600,000.00元、登记费用人民币20,1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722,87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13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91,655,134.15元计入资本公积,增值税可进项抵扣62,264.15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24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213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75.82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6年度使用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209.64

 (2)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913.28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利息收入 2.15

 至2016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月28日,协议主体由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对外转让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提前实施的议案》及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披露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购置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及“购置新型制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由本公司提前以自有资金部分实施。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1,315.15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427号《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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