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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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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家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琼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领域涉及大型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星级酒店、住宅精装、高端定制、智能化和声光电专业装饰及海外工程业务板块,拥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及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壹级,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以及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等多项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最齐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

 公司致力于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转型升级,向工业化、智能化、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公司结合细分市场变化深耕传统公装业务,紧抓“一带一路”契机积极拓海外业务,稳步推进高端定制业务,加大对中控产品小π机器人和奇π装饰物联网云平台的研发力度,在电化学传感器技术、共性软件平台、人机交互及人工智能领域展开深入研究,并逐步向智慧城市综合运营商拓展,致力于打造装饰物联网第一品牌,通过投资并购完善产业链,布局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等领域,为公司增添利润增长点。

 (2)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主营业务亦属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①行业主要特点

 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在其完成直到整个使用寿命的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②行业发展阶段及驱动因素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等相关数据,预计2015到2020年未来6年,全国建筑装饰每年总需求将达到3.51万亿元到5.94万亿元,总需求年复合增速约11.09%。

 尽管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建筑业增速有所放缓,但基于行业政策导向的支持和我国城镇化推进带来的人口转移,与之相配套的住房、生活、交通、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间建设需求依然旺盛,建筑装饰行业仍将保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互联网+”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物联网作为实现智慧城市建设技术基础,物联网建造将带给建筑装饰行业一次“装智一体化”的产业升级,催生一个新的行业风口“装饰物联网”。同时房地产去库存加速,消费结构升级,“一带一路”建设进入落地期,建筑装饰行业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出现积极变化。

 影响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经济稳步增长推动行业稳健发展

 伴随着经济稳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等,我国房地产、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装饰行业也显现出了稳健的发展态势。

 从历年建筑装饰产值与全国GDP比重上看,该比重基本在5%上下浮动,近几年呈小幅上升变动。自2006年至2015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工程总产值由1.4万亿增长至3.4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36%。尽管自2012年开始,行业工程总产值同比增长率逐渐下滑,但总体仍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

 B、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带来行业需求

 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各级政府在交通、市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医疗、教育、体育等公共福利的投资,都将为建筑装饰业提供发展机会。同时,二、三线城市的商业贸易、旅游业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写字楼、商业中心、星际酒店、购物广场以及旅游地产等商旅配套的新建和改造,这在给建筑装饰行业带来需求的同时,也因为其高品质要求而提高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完工水平。

 C、装饰物联网将成为建筑装饰行业变更与转型之终极形态

 自“互联网+”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智慧城市作为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实体的结合概念持续引起市场关注。物联网作为实现物物相通、全面感知、泛在互联的智慧城市建设技术基础,被纳入国家五大新兴战略产业规划。国际智慧城市建设竞赛已拉开序幕,国内数百城市业已推出智慧城市试点项目。

 市场普遍观点执着于从TMT行业角度分析物联网带来的潜在机遇。TMT行业确实是物联网实现的技术支持核心,但物联网的快速化、规模化、标准化铺设还依赖于建筑装饰行业在基础建设中对信息采集、处理、反馈设备的布线设计、终端安装。装饰物联网的概念应运而生,诞生出智能系统工程安装这一新领域,成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下一个风口。

 “十三五”计划从统筹协调、财税融资扶持、国际合作、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物联网发展强力保障。传统装饰业务的基础带给建筑装饰行业“装智一体化”的优势能力,将传统装修装饰工程与智能系统安装工程融合,一步到位,缩短工期,避免二次施工。装饰物联网作为智慧城市感知能力的提升者,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位臵。

 在装饰工程中,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智能终端的安装及管理平台的使用,通过建筑内部装饰实现用户与物体、物体与物体、物体与客户,而通过建筑外部装饰实现建筑与建筑之间、建筑与其他外部场景(如车辆交通等)以及人与建筑、人与外部场景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使得装饰的功能与这些信息交换和通信更为密切和顺畅,这就是“装饰物联网”。

 D、消费结构升级迎来装饰高端定制市场机遇

 国内人均收入水平的逐年提升带来消费结构的升级,人们对建筑空间的品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形成了高端、定制、个性的装饰消费需求,其中高端私邸、私人会所、高端商业空间等细分领域的市场需求,尤其值得关注。以最为典型的单体别墅建筑为例,装修需要一整套的专业技术体系,已经远超一个普通装修公司承揽业务范围。不仅有外墙的装修建造,室内重要的机电设备,大体量的家居配饰,私家泳池、电梯、酒窖等空间,不但需要室内装修设计师,还要有建筑、结构、园林、机电设备等方面的工程师,靠简单的家装设计师加施工难以实现,给优秀的公装企业带来了市场机会。同时甲醛、苯、灰尘等导致的“室内雾霾”也备受关注,中高端消费者提出了改善饮水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的深层次需求,也给建造装饰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E、政策鼓励住宅全装修成为大型装饰企业快速发展的契机

 国家一直以来鼓励住宅采用全装修交付,为提高住宅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装修比例,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具了要求住宅全装修的管理办法。目前,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明确了实施住宅全装修的发展战略。此外,随着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加剧,房地产企业纷纷通过住宅装修等措施来提高所开发楼盘的附加值。有鉴于此,住宅全装修市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在竞争激烈的装饰市场上,装饰企业若能与大型房企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营业收入和利润将大幅上升,同时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上游建材的生产成本。反过来,大型房企内控严格,对装饰质量有较高要求。装饰企业需有足够的资质、足够的规模才有可能与大型房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F、绿色低碳是建筑装饰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绿色发展细化到建筑装饰领域,已由一个行业性话题,转变为全民关注的焦点。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建筑工程的发展,是建筑装饰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当前雾霾治理和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建筑装饰企业必须从设计、材料选择一直到施工等各方面做到绿色环保,室内空气净化、无醛、低碳等绿色材料的研究与应用成为建筑装饰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G、“一带一路”政策为装饰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今年5月将在北京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这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以来最高规格的国际性主题论坛活动,有望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更多合作项目的落地,加速催化相关订单的新签和生效。建筑装饰企业或随建筑央企“走出去”,或独立承揽海外市场项目,加强与海外团队的设计与技术合作,重点跟踪对民企同步开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项目,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H、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并购整合

 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新旧动能正处于切换过程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建筑装饰企业同样在积极探索转型升级之道。越来越多的装饰企业开始挖掘市场机会,创新业务模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建筑装饰行业的未来发展将更加多元化。

 大型装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优势,通过一系列的行业外并购、参股进入新兴领域,快速布局新业务。当前的装饰企业,大企业与小企业的科技含量已经差异明显,优胜劣汰是必然趋势。并购和强强联合的合作模式将日趋凸显。装饰龙头企业并购潮的出现并非偶然,这是产业发展的必然,也是实现“大行业、大公司”的最快捷径。从企业做大做强的角度来看,并购只是开始。并购完成后,还有一系列的磨合工作需要去做。管理层只有认真研究行业和企业特性,才能真正发挥出1+1大于2的成效。

 ③行业竞争格局

 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市场竞争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企业数量较多,中小企业比重较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显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19万家,下降到2010年的14.8万家,下降幅度为23%,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资质的企业数量增加,从2005年的4.5万家左右,增加到2010年的5.8万家左右,增长幅度28.9%。虽然具备施工等级资质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占行业所有企业数量的比重仅为40%,仍有约9万家企业未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绝大多数无资质企业为中小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http://www.cbda.cn/)发布的《2015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全行业企业总数约为13.5万家左右,比2014年减少了约0.5万家,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但中小企业数量比重依然较高。

 B、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但市场集中度较低

 由于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规模大,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使得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集中度依然较低。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2015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2015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3.4万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2,300亿元,增长幅度为7%。同期营收规模排名第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86.54亿元,也仅占行业规模的0.55%。

 ④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拥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及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壹级,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以及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等多项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最齐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

 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公司已连续14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列。公司在“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中排名第六,并荣获“2015年度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2015年度中国建筑装饰优秀专业化设计机构”等荣誉。公司荣获“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广东省企业500强”、“深圳百强企业”等荣誉。

 “奇信”品牌被认定为“深圳知名品牌”,“奇信集团”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经营工作简要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细分市场变化深耕传统公装业务,紧抓“一带一路”契机积极拓海外业务,稳步推进高端定制业务,加大对中控产品小π机器人和奇π装饰物联网云平台的研发力度。公司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综合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通过2016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在无机材料、有机硅材料及纳米材料领域新增等多项研发课题。公司对外投资信通供应链,共同打造集交易、融资、信息传递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在行业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策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966.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7%,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长及股权激励费用等导致管理费用增长所致,装饰物联网战略升级及海外和高端定制业务的启动导致前期市场投入增加。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质量控制情况

 ①质量控制标准

 国家主管部门针对建筑装饰行业的设计、施工、管理、建筑材料、水电能源、安全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标准,公司业务按照建设部、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的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

 ②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历来将工程项目质量视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在设计、施工中严格遵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所有标准。2006年,公司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根据多年的施工经验,编订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就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操作人员、质量检测等方面中的质量控制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标准和制度。该制度将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细分到工程报建、投标前评审、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检验、样板引路、施工挂牌、过程三检、质量否决、成品保护、质量文件记录、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与核定、竣工服务承诺、人员培训上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等15个部分,每个部分包括制度制订依据、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该体系将施工、人员、材料、安全等各个方面中的质量管理有机结合,既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提前对该岗位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又有各个环节的交叉监督,确保每个部分的质量风险降至最低。本套体系在公司实际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良好的效果。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先导,建安全、优质、高效之工程”的管理方针,承建的工程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技术监督和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并获得“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十七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未发生因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家豪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陈友春先生、耿建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和九、公司未来发展与展望”部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1606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752,435.28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1,025,000.00元,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4%。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盈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较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89,669,733.3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8,752,435.2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57%;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90,629,195.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631,396,380.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8%。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1606-2号《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进行更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董事余少雄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因公司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91.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合计为366.40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节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处理方式中“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包括尚未进入行权期的部分和已经达到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部分)即被取消”,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其合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为33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先生向监事会汇报了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监事会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1606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752,435.28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1,025,000.00元,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4%。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89,669,733.3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8,752,435.2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57%;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90,629,195.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631,396,380.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8%。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进行更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6年业绩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拟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没有重大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体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说明: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1375号),公司2015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6,348,099.34元;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1,423,389.19元,均为2016年度投入使用,其中用于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投入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2,541,900.00元。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承诺,本公司“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奇信”),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6年7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奇信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惠州奇信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银行账号:337020100100245230)。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8,005.10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5.10万元。

 注3: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等;

 3、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财务报告、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质量控制、资金活动、资产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合并利润总额、合并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利润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2%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法运作;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家豪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已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进行更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原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2、更新后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拟修订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

 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3、2016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57名激励对象458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24日。

 4、2016年6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6-05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奇信JLC1,期权代码:037715。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

 2、未达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处理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因公司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91.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合计为366.40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2016年业绩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6年业绩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

 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3、2016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57名激励对象458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24日。

 4、2016年6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6-05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奇信JLC1,期权代码:037715。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节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处理方式中“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包括尚未进入行权期的部分和已经达到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部分)即被取消”,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其合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为33万股。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因公司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合计为366.40万份。而本次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将变更为340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拟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拟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5号)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6,376万元,用于新建(甘肃)兰州、(宁夏)银川、贵州、重庆、武汉、南宁、(海南)海口、龙岩和南京9家分公司,扩建北京、太原、武侯3家分公司。其中,北京、太原、(海南)海口、(甘肃)兰州及(宁夏)银川分公司将采用购买的方式解决办公场地,购置房产的投资总额为4,166万元。

 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将原用于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的购置办公场所的人民币738万元用于对公司浙江、无锡、江西、河南、河北、吉林、哈尔滨七家分公司进行扩建或新建。

 现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现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作出如下变更:

 1、拟将(海南)海口分公司原购置办公场所的计划改为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原购置办公场所的投资金额为440万元。

 2、拟取消吉林分公司的新建计划,原计划投资金额为53万。

 3、拟取消龙岩分公司的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43.90万,截至目前剩余可使用的投资金额为30万元。

 4、新增对陕西、广州、云南、安徽、济南、湖南、温州、连云港八个分公司的扩建计划,具体扩建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

 三、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原因

 公司在2011年起草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海口市的写字楼价格较为稳定且处于相对低位水平,近年来由于海口市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该城市写字楼的成交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已很难在海口商业区找到价格可接受且符合募投项目和自身商务运营需求的写字楼。同时,海南分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采用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已基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将(海南)海口分公司原购置办公场所的计划改为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

 吉林省经济下行速度虽呈放缓趋势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所辖区域建筑装饰市场空间存在一定局限性和不确定性。龙岩分公司地处闽西,经过对所辖区域建筑装饰市场的分析,公司判断项目资源相对匮乏且未来发展空间相对较小。因此,公司拟取消吉林分公司的新建计划和龙岩分公司的营销网络募投项目。

 同时基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目前营销网络现状的考虑,公司适时调整区域布局,拟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深度挖掘热点经济区域的建筑装饰市场机会。因此,公司新增对陕西、广州、云南、安徽、济南、湖南、温州、连云港八个分公司的扩建计划。

 四、变更营销网络部分实施内容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改变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和实施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使用发生重大改变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变更后所面临的风险与《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目标和分析区域发展机会的基础上,对该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更为有效地配置资源,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没有重大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体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主要相关管理人员交流,复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文件及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对其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系基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目前营销网络现状,并结合当前外部经济环境审慎作出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八、变更的生效

 本次《关于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余少雄先生、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定涛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乔飞翔先生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韩志广先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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