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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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520,805.98元,截止2016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361,492.50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84,247,607.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6,113,885.3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6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23%。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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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业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和涤纶化纤业务,其中工程技术服务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两类业务是公司于2016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十一科技后而新增的业务板块,具体如下:半导体业务依托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和太极半导体开展,其中海太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业务;太极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及测试、模组装配,并提供售后服务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高科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新能源、生物制药、高端制造业、民用建筑等业务领域。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十一科技依托其在光伏电站设计和总包领域建立起来的品牌、技术优势,于2014年开始逐步形成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业务。涤纶化纤业务集中于子公司江苏太极,主要从事涤纶工业长丝、涤纶帘子布和帆布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其中涤纶帘子布和帆布是涤纶工业长丝的后道加工产品。二、公司经营模式1、半导体业务半导体生产流程由晶圆制造、IC设计、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和封装后测试组成。制作工序上分为前工序和后工序两个阶段,前工序是指在晶圆上形成器件的工艺过程;后工序是指将晶圆上的器件分离并进行封装和测试的过程。公司半导体业务即是为DRAM和NAND Flash等集成电路产品提供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后工序服务。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IDM 模式,即由国际IDM公司(IDM公司指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产品销售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型公司)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封装厂,作为公司的一个生产环节;另一类是专业代工模式,专业的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独立对外经营,接受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或制造企业的订单,为其提供专业的封装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属于上述第二类专业代工的运营模式,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的经营模式则与上述两类经营模式皆不同。根据海太半导体与海力士签订的《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自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海太将以“全部成本+固定收益(总投资额的10%)”的盈利模式为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合同同时约定了海太半导体有权开发非memory领域新客户;对于memory领域客户的开发,需得到海力士的事先同意。半导体业务经营模式具体如下:A 采购:海太半导体及太极半导体在经认证的供应商间通过招标方式最终决定采购价格。两公司通过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调整采购价格,但也有部分产品(如金线)的价格随市场行情产生波动。公司采用订单方式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锁定1年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年终进行议价。太极半导体通过与海太共享采购资源,借鉴采购模式,导入海太半导体现有供应商,来降低采购成本。B生产:海太半导体按照《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的约定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太极半导体采取市场化订单式生产模式。C销售:海太半导体后工序服务产品全部销往海力士,产量即销量。太极半导体市场化经营,独立挖掘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2、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开展,经营方式为承接高科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具体而言:(1)项目承揽十一科技的工程技术服务客户主要来源于四类:①十一科技在工程领域服务数十年,与长期服务的客户建立了良好互信合作基础,在既有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客户将后续项目直接委托或意向委托给十一科技;②十一科技依托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广泛搜集项目信息,主动推荐,争取市场机会;③十一科技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通过客户相互之间的推荐,或客户自主了解、联系,获得项目机会;④通过政府、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方式,经过投标、方案比选获得项目机会。(2)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业务由工程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同时设置设计、施工、采购、控制、安全等岗位,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现场管理,涵盖了招标、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试运行(开车)、质量监督、检验、费用控制、安全环境等各环节,确保项目正常施工开展及验收。(3)工程设计业务模式十一科技的设计业务的流程主要分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十一科技通过在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和设计确认等环节上的把控,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输入阶段,由总设计师负责协调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输入资料的验证评审及记录;设计评审阶段,由设计评审会议或小组讨论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重点方案、重大调整进行评审,对设计结果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作过程检查,形成优化方案;设计验证阶段,对设计文件、图纸按规定逐级校审,以消除差错,确认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设计输出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输出为设计说明和图纸,施工图设计输出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含施工安装说明)、设备材料表和计算书等文件组成;设计确认阶段,将成品发放给客户,由客户或主管部门对设计进行确认,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及更正。(4)工程咨询业务模式在顾客对十一科技进行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接洽,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咨询项目的组织、技术接口及输入输出控制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作业控制。(5)采购模式十一科技针对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包的供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采购产品进行控制。由合同执行单位、总设计师/项目经理、主管领导分别对签订合同、验证及批准进行负责,同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分包方名单,对供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十一科技确定供方/分包方一般根据所需外包工作项目性质、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合格供方/分包方;总承包项目按照《设备、材料采购控制程序》、《施工项目分包控制程序》的规定,并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项目分包的合格供方/分包方。(6)结算模式十一科技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结算一般进度为:签署设计合同支付20%,初步设计支付至5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90%-95%,5%-10%尾款在工地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结算节点及金额比例可能根据与客户协商情况有所调整。总承包合同一般进度约定为:发包人签署合同的一定时间内,支付合同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按照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量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后,支付部分尾款;留少量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时支付。3、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开展,经营模式如下:(1)运营模式十一科技电站运营的下游客户为各地电力公司,通过十一科技下属电站项目公司与地方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可以获得脱硫标杆电价的电费收入。光伏电站电费收入由脱硫标杆电价及补贴电价构成。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2)投资模式十一科技电站投资的下游客户是指潜在的市场收购方,十一科技通过出售自持的光伏电站获取利润,至今公司尚未出售过任何电站。4、涤纶化纤业务公司涤纶化纤业务集中于子公司江苏太极,主要产品为工业丝、帘子布和帆布。其中,涤纶工业长丝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加工成为轮胎帘子布、输送带帆布、土工织物、灯箱广告布、吊装带、三角带硬线绳、过滤材料、防护服、篷盖布、屋顶材料、充气材料、阳光面料及绳索等产业用纺织品,其最终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环保、建筑、防护、汽车制造等诸多方面;帘子布是轮胎外胎的骨架材料,涤纶帘子布主要应用于子午轮胎;帆布主要应用于输送带,并最终广泛应用于矿业、护坝、防弹、冶金等行业。公司经营模式如下:(1)采购:公司建立了畅通的采购渠道,从国内知名大型企业直接采购,并由供应商负责送货。该种采购模式既降低了采购成本,又保障了原材料的品质、价格和及时供应。公司严格按照《合格供应方管理程序》选定供应商,确保能够供应品质可靠、符合行业标准的原材料。另外,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等,在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上,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需,尽量减少原材料库存。(2)生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模式来组织涤纶工业长丝、帘子布、浸胶帆布的生产。公司于每年年底统计当年度销售的情况、预测下一年市场需求趋势,从而制定下一年度、月度的销售规划。相关部门根据销售规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每月的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将根据实际开工天数作适当调整。(3)销售: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厂对厂”。在货款的结算方面,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类别的客户给予不同期限的信用期。此外,江苏太极也通过太极实业全资子公司太极国贸从事部分外贸业务。三、行业发展状况与周期性特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业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和涤纶化纤业务,考虑到几项业务的营收和利润占比情况,重点介绍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和新能源光伏电站行业。1、行业发展情况(1)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半导体行业的产业结构高度专业化,按加工流程分为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受宏观经济因素、产业趋势与市场需求影响,全球半导体产业在2016年营收达到3389亿美元,相较2015年增加1.1%,其中以国内市场的增幅最大。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4335.5亿元,同比增长20.1%。其中,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销售额分别达到1644.3亿元,、1126.9亿元、1564.3亿元,封装测试同比增长13%。随着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出台以及随后各地不断设立集成电路基金,进一步完善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国内集成电路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位列“2016年国内十大封装测试企业”第七名。(2)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工程技术服务处于建筑行业的前端,提供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服务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正向关联,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及投资对行业影响较大。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2012年37.5万亿元增加到2016年60.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7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96501亿元,增长8.1%;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18878亿元,增长17.4%。根据住建部《2015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5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计27089亿元,同比增加8.6%;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利润总额1623.9亿元,同比增加9.4%;企业净利润1320.5亿元,同比增加8.6%。另外,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调整也引导工程技术服务行业逐步呈现结构化,传统行业对应的工程建设增速减缓甚至同比下降,而战略新兴行业(如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的工程建设迎来了发展的高峰期。(3)新能源光伏电站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光伏发电全面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中国、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光伏发电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06至2015年光伏发电平均年增长率超过40%,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能源品种。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从2010年的86万千瓦增长到2015年的4318万千瓦。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7742万千瓦,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全年发电量662亿千瓦时,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1%。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我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在“十二五”基础上每年保持稳定的发展规模。2、行业周期性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集成电路市场具有一定周期性,但近几年来,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与全球经济增长的联动性有所增强,行业自身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弱化,未来增长率将趋向温和,更多表现出小幅波动的特征。与全球情况不同,在下游市场需求带动和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一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随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出台以及集成电路基金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政策环境,解决了资金瓶颈,国内集成电路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工程技术服务业与工程建筑业的周期相关,而工程建筑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息息相关,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此外,子公司十一科技工程技术服务集中于战略新兴行业,如电子高科技(集成电路、液晶显示等)、新能源、生物制药等,该类细分行业的发展周期也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和产业投资等因素成正向关联。光伏电站的建设受政策影响较大,而政策扶持力度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宏观经济环境有很大关联度。根据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发电仍将保持较高增速。四、公司行业地位在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位列“2016年国内十大封装测试企业”第七名。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十一科技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可以涵盖全国所有21个行业,同时拥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十一科技在电子高科技、新能源、生物制药、高端制造业等细分市场的设计、EPC领域具备领先优势。成立至今,公司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22项,省部级设计奖项153项;国家级咨询奖项14项,省部级咨询奖项49项;国家级总包奖项4项,省部级总包奖项12项。在光伏电站领域,十一科技被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奖评选委员会评选为“2016中国光伏年度企业”,同时,十一科技入选“2016中国光伏电站EPC总包企业20强”第3名以及“2016中国光伏电站企业20强(综合类)”第17名(注:数据来源PVP365光伏电站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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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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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季度披露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无差异。由于公司2016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并于第四季度完成十一科技股权的过户,四季度将十一科技纳入合并范围,追溯调整数在第四季度反映。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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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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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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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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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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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付息公告》。公司于2016年6月9日支付完毕本期债券自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6月8日期间的利息。
2、2016年11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6年付息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支付完毕本期债券自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6]031号),经东方金诚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太极实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3太极01”及“13太极02”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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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961,617.53万元,同比增长34.55%,其中,半导体业务完成营业收入342,692.01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5.64%;工程总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03,820.97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41.99%;设计和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34,872.83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4.03%;光伏发电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6,245.33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69%;化纤板块业务完成营业收入58,611.53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10%;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52.08万元,同比增长101.74%;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731.55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49,135.34万元,同比增长15.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9,593.34万元,同比增长21.0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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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减情况参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2)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报出日期
本财务报告于2017年4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报出。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公告编号:临2017-022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在海太半导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华婉蓉女士因公请假委托董事孙鸿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6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7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520,805.98元,截止2016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361,492.50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84,247,607.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6,113,885.3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6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23%。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审议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执行公司经营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17年度计划利用自有资金投资9390万美元购置部分封装设备、模组设备和检测设备,以提高设备产能,调整现有产品结构,保持海太半导体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审议子公司江苏太极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子公司江苏太极2017年度计划拟以自筹资金新增投资4077万元人民币用于110KV线路改造项目和涤纶帘子布捻织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本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可以满足江苏太极战略发展的用电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审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子公司太极半导体2017年度拟以自筹资金新增投资753.5万美元用于车规产品改善项目、现有产品增产和新产品导入。本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提高太极半导体设备自动化程度,稳定产品品质,提升生产效率,增加产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优化资金配置、集中资源和精力做好优势业务、突出主营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十一科技拟出售其物流业务公司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振元、孙鸿伟、褚兵、华婉蓉、徐刚、杨少波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6、《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5月31日14:00在扬州市广陵开发区迎春路28号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5、7、8、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于海太半导体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黄士强因公请假委托监事曹杰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6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7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520,805.98元,截止2016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361,492.50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84,247,607.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6,113,885.3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6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23%。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2017年计划以自有资金新增投资9390万美元用以技术升级和扩张产能;
本年度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对2017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市场需求、政策变动或产品价格调整等因素影响可能会相应调整投资计划;
一、海太半导体2017年投资计划概述
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半导体”)拟使用运营现金流中的可用资金9390万美元进行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张,以提高为SK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的配套能力。投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海太半导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设备产能,调整现有产品结构,保持公司世界先进的领先地位。投资完成后封装、封装测试及模组测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封装业务、封装测试、模组测试产量较2016年分别提高31%、23%、47%(1Gb基准)。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17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海太半导体2017年投资计划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由公司与SK海力士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海力士”)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17,5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17,5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孙鸿伟,住所为无锡市新区出口加工区K5、K6地块,经营范围为:半导体产品的探针测试、封装、封装测试、模块装配和模块测试、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2009年11月10日至2029年11月9日。海太半导体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084,560,584.19元;净资产1,576,461,959.89元;营业收入3,242,383,218.76元;净利润217,659,302.55元(已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太半导体股权结构如下: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海太半导体与海力士于2015年4月29日签署的《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该合同已经经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约定:在合同期限内,SK海力士有要求时,受限于部分条件,海太半导体应当使用海太半导体的运营现金流中的可用资金作为资本性支出,以便为SK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
2017年,海太半导体拟使用运营现金流中的可用资金9390万美元进行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张,以提高为SK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的配套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年。本次投资包括购置封装、模组等设备、购置测试系统、建立测试平台、更新部分检测设备及增加DD4检测设备等,投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海太半导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设备产能,调整现有产品结构,保持公司世界先进的领先地位。投资完成后封装、封装测试及模组测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封装业务、封装测试、模组测试产量较2016年分别提高31%、23%、47%(1Gb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五、新增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太半导体2017年新增投资项目有利于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设备产能,调整现有产品结构,保持封装模组测试加工行业国际领先水平,新增投资项目遵循了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海太半导体2017年投资计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和客户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都是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十一科技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遵循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逐项表决,公司与关联方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锡产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赵振元、孙鸿伟、褚兵、华婉蓉、徐刚、杨少波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与关联方SK海力士株式会社、SK海力士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或参考协议约定,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确认
■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SK海力士株式会社(简称“海力士”):注册住所:大韓民國京畿道利川市夫鉢邑京忠大路2091;代表理事:朴星昱;经营范围:DRAM、NAND Flash 和 CIS非存储器为主的半导体产品;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96779亿韩元,净资产213877亿韩元,营收187979亿韩元,净利润43416亿韩元。
关联关系:SK海力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第二大股东,持股4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2)、SK海力士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简称“海力士无锡”):法定代表人:姜永守;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786304398W;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中国无锡出口加工区K7-1地块;经营范围:生产、加工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主要产品为0.11微米及以下线宽的储存器、消费类产品、SOC芯片等,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海力士无锡为海力士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参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3)、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海力士中国”):注册地址:中国无锡出口加工区K7-1地块;法定代表人:朴星昱;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4717855313B;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8英寸和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主要产品为0.11微米及以下线宽的存储器、消费类产品、SOC芯片。
关联关系:海力士中国为海力士在中国的控股子公司,参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4)、锡产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锡产投资”):执行董事:华婉蓉;注册资本:23231万港元;主要股东:无锡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B08,Rm.B,14/F.,Wah Hen Com.383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 Kong;
关联关系情况:锡产投资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5)、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业集团”):法人代表:蒋国雄;注册资本:36.88亿元;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013600265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西街168号;经营范围: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营运、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投入和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受托企业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产业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订)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主要是海力士中国委托十一科技设计业务产生的260.57万设计收入,十一科技委托产业集团采购光伏电站原材料1.62亿和十一科技向产业集团借款2亿元。具体如下:
(1)、与海力士中国的关联交易
主要是2016年上半年,海力士无锡工厂的零星厂房改造设计和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市场价。2016年11月,十一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后,与海力士、海力士中国、海力士无锡形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2)、与产业集团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太极实业发起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拟募集不超过21亿配套资金,其中14.67亿用于光伏电站开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十一科技。但募投资金于报告期内尚未到账(公司于2017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公司重组绩效,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十一科技通过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光伏电站建设,财务压力较大。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达《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7月完成逐级上报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指标,进一步对光伏电站开发提出时间要求。为抢抓指标,确保募投项目实施,2016年7月和9月,十一科技向其当时的大股东——产业集团通过借款和采购光伏电站原材料的方式融资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借款期限为一年,十一科技借款成本为固定年化率5%,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光伏电站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参照产业集团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十一科技收货后6个月付款,经测算交易定价约为产业集团取得成本加成3%(对应6个月账期)。2017年1月,公司募集到重组配套资金净额20.5亿,募投资金的到位保障了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于2016年11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十一科技完成资产交割正式并入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产业集团是太极实业的关联方,上述借款和采购行为形成了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
2、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4月,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针对二期合作签订《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约定自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海太继续为SK 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海太半导体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将由海力士代为采购一部份原辅材料用于生产实际,同时海太将在日常生产中形成的含金废弃物(如基板、电路板)出售给海力士回收处置。 因为上述交易的交易方海太半导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力士为海太半导体第二大股东(持股45%),海力士无锡及海力士中国为海力士全资子公司,因此海力士、无锡海力士、海力士中国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7月和9月,十一科技为满足募投项目中光伏电站建设的时效性要求,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向产业集团采购部分光伏电站建设用原材料(组件、逆变器、箱变),部分供货和付款行为延续到2017年。产业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订)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海太半导体为海力士提供的后工序服务价格参照双方签署的“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进行定价,即单价=(全部成本(不含2.25亿美元贷款利息和所得税)+固定收益(投资总额的10%))/产品数量。机器设备和原辅材料的采购、出售含金废弃物给海力士的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
(2)、子公司十一科技与产业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十一科技收货后6个月付款,经测算交易定价约为产业集团采购价格加成3%(对应6个月账期)。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与海力士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与海太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遵循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子公司十一科技与产业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重组绩效。关联交易定价是参照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已完成重组配套资金的募集行为,后续募投项目的开展具有了资金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广陵开发区迎春路28号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1日
至2017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8、9三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伟文邮政编码:214024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公司地址:无锡市下甸桥南堍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十一科技拟转让其持有的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7%的股份、南宁十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及十一科技全资子公司无锡十一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十一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通过挂牌方式,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当前主营业务为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为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营业务,十一科技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物流业务公司股权。
上述物流业务公司股权包括: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7%股份(以下简称“四川十一”)、南宁十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南宁十一”)、十一科技全资子公司无锡十一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十一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昆明十一”),标的资产合计预评估值为11229.73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十一科技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其持有的四川十一67%的股份、南宁十一51%的股权以及十一科技子公司无锡十一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十一100%的股权。相关情况如下:
(一)四川十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3377583947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住所: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高新大道一号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基础建设项目开发;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凭其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2017年2月28日,四川十一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2月28日,四川十一联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858.18万元,总负债13.72万元,净资产844.4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4.21万元。
资产预评估情况:以2017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预评估,十一科技持有的四川十一67%股份的评估价值为709.44万元。
(二)南宁十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宁十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48589813P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9日
住所:南宁市高新七路2号正鑫科技园实验楼4楼B06号房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基础建设项目开发;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凭其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截至2017年2月28日,南宁十一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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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2月28日,南宁十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40,764.52万元,负债总额35,925.41万元,净资产为4,839.1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1.44万元。
资产预评估情况:以2017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预评估,十一科技持有的南宁十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231.13万元。
(三)昆明十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昆明十一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K6C9D55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31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B座基地B幢第五楼519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物流方案的设计与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2017年2月28日,昆明十一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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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2月28日,昆明十一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7,308.93万元,总负债6.98万元,净资产7,301.96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1.33万元。
资产预评估情况:以2017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预评估,昆明十一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289.16万元。
综上,十一科技拟转让标的股权(四川十一67%股权、南宁十一51%的股权以及昆明十一100%的股权)的合计预评估值为11229.73万元。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尚无确定交易方,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十一科技优化资金配置、集中资源和精力做好优势业务、突出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拟转让股权事项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拟转让标的股权的合计预评估值为11229.73万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最终备案确认的评估值。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
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