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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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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时尚消费品的品牌运营管理和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珠宝首饰和中高档时尚女包,核心业务是对“CHJ潮宏基”、“VENTI梵迪”和“FION菲安妮”三大品牌的运营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公司项目的推进,公司业务逐步从珠宝、皮具向美容健康、化妆品、供应链金融、跨境电商等时尚产业相关领域延伸,全面布局美丽经济,打造多品牌、多品类运营的时尚产业集团。公司采用以自营为主、品牌代理和非品牌批发为辅的复合营销模式,目前已形成覆盖全国190个主要城市、线下拥有超过1千家品牌专营店的销售网络规模,同时通过自有平台、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线上平台进行全网营销。

 近年来,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国内居民消费升级不断推进,可选消费品需求崛起,以珠宝、皮具、化妆品等为代表的中高端消费品市场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我国中产阶级消费群体日益壮大,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在发生转变,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个性化设计及服务体验,并以完善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为目标,包括健康、美丽、愉悦、睿智等精神和身体需求。消费观念的升级带动了珠宝、皮具、化妆品、美容保健等中高端产品的消费,使得品牌消费逐渐成为都市女性的消费习惯,从而为具有品牌优势的中高端消费品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女性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家庭地位的提升,女性已经成为新时代消费的主导性力量,庞大的消费基数+经济独立与自主+女性消费特点(追求美、感性消费、享受购物过程、个性化)成就了“她经济”时代的旺盛消费需求与经济新增长点的形成,“她经济”为相关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诸如珠宝、皮具、化妆品、美容保健之类能为女性带来美丽和提升品位的时尚消费品类将长期受到女性消费者的青睐,未来市场消费潜力巨大。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时尚消费品多品牌运营商”,明确了以“中产阶级女性”为核心人群打造轻奢时尚产业集团的战略发展方向,以珠宝、女包为核心,向化妆品、美容健康、钟表、眼镜、休闲娱乐等领域持续布局,为中产阶层女性消费者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目前,公司旗下“CHJ潮宏基”和“FION菲安妮”已发展成为各自领域的行业领军品牌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思妍丽”和“更美”也是中国美丽健康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同时,公司不断在对其他时尚相关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找合适的整合机会,以扩充公司旗下业务组合,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安排,预计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根据报告期情况对公司及本期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报告披露地点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全球经济局势动荡,风险事件频发,在国内虽然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费升级持续加快,新消费成为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但经济形势依旧较为复杂。实体零售业受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电商分流及跨境、社交平台等新消费冲击影响,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速。但未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量级提升及对健与美时尚的追求,国内中高端消费品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在如此复杂多变的消费环境下,公司面对重重挑战,继续踏实做好主业,围绕新的五年战略规划,从“内生与外延并重”、“‘产业+资本’双轮驱动”两个主要方向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整合集团优势资源,创新品牌建设及联动,聚焦优质客群,全面推进集团与旗下各品牌协力均衡发展,并积极布局美丽经济产业链,加快推进品类的外延发展战略。

 (一)聚焦精细化运营,核心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旗下品牌形象保持时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立足于时尚产业,做好旗下珠宝和箱包两大主营业务的精细化运营。各品牌在协同发展的同时,依照自身特点和优势,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努力挖掘市场机会和业务潜力,通过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加强客户服务管理,强化品牌个性化营销,优化全渠道布局,巩固并提升单店效益增长等措施,使珠宝和箱包的表现优于行业整体。截至2016年末,公司旗下三大品牌在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拥有专营店共计1059家,其中珠宝门店755家,女包门店304家。

 2016年,CHJ潮宏基延续“彩金潮流”的发布,携手知名女星李小冉、各界时尚达人举办全国首场以3D打印技术设计呈现的超现实彩金珠宝发布会,成功推出“智慧之眼”、“梦游仙境”、“时光旅行”等系列新品,并与《爱丽丝梦游仙境2》、《爵迹》等影业展开合作,提高品牌背书;凭借着对花丝镶嵌工艺项目的长期推动与传承保护,CHJ潮宏基荣获“国匠荣耀?手工艺创新盛典推动奖”,博物馆多件花丝臻品也受邀亮相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手工艺创承展,同时以领先的原创设计与精湛的传统工艺斩获首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赛三项大奖,得到国内乃至国际珠宝界的高度赞赏。

 VENTI梵迪围绕“A World of Jewelry”的核心理念,先后引进了Versace、Kenzo、Salvini等国内外著名品牌及设计师品牌,首创概念珠宝买手店模式。 FION菲安妮借助国际设计团队加强新品研发,年内成功推出“Mignon”、“Faint Star”等系列新品,并携手插画师“鸟川芥”、巴西艺术家Lisa Pappon、泰国摄影师AKE跨界合作推出“大鱼海棠”、“藏宝盒”、“斗鱼”系列产品,通过互动体验、创意玩趣等展卖推广活动,强化品牌艺术格调印记,品牌年轻化建设初见成效。报告期内,菲安妮使用的注册商标“FION”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搭建新平台,深化组织内部建设,建设与战略发展相匹配的组织能力和管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集团组织管控,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在既定的大框架下进一步调整内部组织和管理部门,建立集团业务投后管理系统和商业成效评估机制,从细则上理清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职能管控和业务协同管理的权责和程序,从战略、财务、信息、用户、运营等层面完成垂直管控,加大业务支持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以FION为模型,从业务体系、财务管控、人力配套、信息化配套四个层面优化组织结构与配套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组织管控能力。同时加速FION信息化改造进程,报告期内完成ERP、IPOS系统上线及稳定运行,使其业务管理能力进一步纳入集团轨道,建立公司并购整合能力。同时,对潮宏基珠宝业务进一步探索职能下沉,以提升组织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发挥客群与渠道协同,跨品牌引流成效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会员管理系统工程,在集团层面增设了用户运营部和潮集榜平台,做好会员精细化管理与跨品牌引流,协调各品牌会员积分兑换和内容运营。公司陆续在FION率先实施SCRM系统的应用和升级,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数据梳理与挖掘,构建用户数据中心,协助各品牌公司实现产品多渠道的分销和会员多品类的转化,同时针对不同客群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精准推送,主动营销提升客户活跃度并促进交易转化。本年度集团会员招募工作超额完成,会员基数持续扩大,跨品牌协同引流成效显现。

 本年度公司继续坚持品牌化电商运营策略,通过“全渠道”战略进一步升级O2O模式,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流量的相互转化,以用户体验为核心,持续创新产品和服务,精细化运营电商平台,综合运用移动互联工具试水爆款的数字化营销,多渠道多方式与美妆、服装、轻奢生活方式品牌开展合作,实现围绕精准客群的共享引流。年内跨品牌会员成交转化提升,圈子营销等新型渠道模式屡创佳绩,并连续三年荣获“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四)优化用人及激励机制,提升团队战斗力

 公司加强人才建设和培训,对外人才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关键人才招聘有所突破,对内着重围绕领导力提升、管理提效、人才梯队建设、经验传承与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商学院培训课程,运用新媒体链接外部优秀讲师搭建微课程平台,为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管理保障和充沛的人力资源支持。

 为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模式,本年度公司创新业务开始探索推出针对核心管理团队的事业合伙人制,并将不断总结提炼,在国内旗下各模块根据具体情况分步实施,以激发各业务模块核心团队的内部创业精神。

 (五)加速外延式扩张步伐,全面布局美丽经济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时尚产业,持续推进品类的外延发展战略,于年初与能图资本、李天天先生合作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并拟共同发起设立跨境化妆品品牌并购基金,借助专业优势团队加快向化妆品行业扩张步伐。之后又相继参股中国美丽健康行业的代表性企业“思妍丽”和“更美”,进入美容健康领域,并逐步推进现有业务与新业务在会员共享和转化、渠道合作等方面的协同,致力于打造中产女性消费新入口,为公司后续美容、护肤行业的投资并购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公司已投项目也进展顺利,快速成长。拉拉米在公司投资后业务发展迅速,2016全年收入保持翻倍增速。而一帆金融旗下基于黄金珠宝产业链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金石驿站”自2016年3月正式上线以来,累计交易金额已突破10亿,帮助逾百家优质珠宝工厂和零售商解决了资金和黄金周转难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08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书玲女士、余应敏先生、解浩然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6,225,511.2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622,551.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7,092,373.65元,扣除2015年度分红现金股利分配84,511,120.00元,2016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8,184,213.81元。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完成,同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经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6.94%,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本次拟不对2016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上述银行融资具体授信额度,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之内安排。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四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5月25日届满,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5月24日。除上述事项外,其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四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5月25日届满,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5月24日。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09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坚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1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4号”《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555,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0.75元,共募集资金672,472,7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039,279.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51,433,420.7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8月3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1300023022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销售网络扩建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12,681.00万元。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08年2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账号为709461474966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汕头支行账号为601053190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0日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提供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09461474966)和在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01053190)余额均为0.00元,公司已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及广发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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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2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2017年度期初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潮鸿基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其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琢胜投资”)100%的股权。2017年1月7日,琢胜投资办理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和琢胜投资属同一控股股东潮鸿基投资控制,故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17年度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有关具体资产、负债、权益追溯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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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收购琢胜投资100%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琢胜投资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4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上述银行融资具体授信额度,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银行融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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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子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除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外,其他子公司均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中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潮集榜科技有限公司均系2016年新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贷款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良好,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该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272,394.88万元的55.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16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5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业务期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之内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现有资产及负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6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5月24日)。

 2、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正式核准文件。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5月25日届满,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5月24日。除上述事项外,其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均不变。

 上述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至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第4、第6、第7、第8、第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廖木枝先生、总经理廖创宾先生、独立董事解浩然先生、董事会秘书徐俊雄先生、财务总监苏旭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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