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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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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366,977.5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236,697.76元;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7,618,348.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3,665,247.21元,减去2015年度现金股利34,450,046.16元,减去提取的2015年度任意盈余公积8,191,383.1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08,154,097.71元。

 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16 年末总股本1,148,334,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1,675,069.24 元。 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256,479,028.47 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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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业以及房地产开发,除部分纯住宅项目外,房地产业务为公司自建综合体,主要用于新开百货门店。同时公司也在借助云中央平台,探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经营上实现互补、在流量上实现互通的新零售模式。

 1、公司以百货零售的连锁经营为主业,强化中心店在新街口商圈及全国同行中竞争地位的同时,加强其它各在营门店的品牌引进力度,稳固提升在营门店的经营业绩,积极拓展筹备新开门店,对外部经营条件发生客观改变、行业竞争加剧的个别低效门店,进行奥莱新业态转型。

 集团目前在营百货门店分别是:南京中心店、山西路奥莱店和河西店;江苏淮安店、徐州店、连云港店、扬中店和泗阳店;山东济宁店;河南洛阳店;湖北大冶店;安徽铜陵店。其中泗阳店为报告期内新开门店。

 公司百货经营模式有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方式。目前公司以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即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以销定进,约定合同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额和约定扣率收取的毛利额收益,以及费用承担方式获取的收益。除此之外,兼有部分经销和代销模式,随着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化,租赁模式在新开的大型购物中心中有一定比例提高。

 集团设有招商中心和营运中心,招商中心负责门店品牌规划、引进、维护、调整及淘汰等工作;营运中心负责门店营销活动策划、推广、实施及活动效果反馈。公司以统一招商、统一经营和统一管理的思路推动百货连锁经营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1.39%,其中各模式销售占比结构中,联营销售收入占比89.07%。

 2016年百货业业态占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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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除零售业务以外还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销售,公司目前在建项目12个,主要分布在徐州、淮安、宿迁、海安、盱眙、泗阳、扬中和句容等地区。由于房地产行业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运营管理难度高,且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影响大等特点,为此,公司设立综合体开发中心,组建专业团队,统一负责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等业务工作。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51%。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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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借助云中央平台,不断尝试和探索线上线下互通的全渠道新零售模式。

 先后打造B2C云中央网站、中央商场手机APP、优润网等线上实体门店商品展示平台和全渠道批发零售流通软件系统,并逐步转向服务平台,为线下实体门店提供商品展示、售后服务、顾客投诉等,在WEB端和手机端提供高质量、多维度服务。

 同时将开发产品申请软件著作权证书,对已开发和在开发产品进行知识产权化,详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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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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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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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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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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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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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我国经济延续了增速放缓的态势,消费市场需求疲软。多元化零售业态的兴起带来持续升级的商业竞争,成本不断上涨,盈利空间进一步被挤占。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上述宏观经济形势,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业绩,全力以赴抓营销。公司始终将提高经营业绩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提高利润为导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细化分解,制订并实施全年营销企划方案,加强销售目标跟进和企划促进,创新营销模式。公司通过集团化运营,集团层面制定各档期百货门店大型促销活动,使营销活动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特色、有效果,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跟踪落实,成功策划了“80周年庆、异业联盟、年中大减价、超级巨惠日”等形式多样的大型企划活动,效果显著,带动了业绩增长。

 (2)、持续调整,坚持品牌优化和业态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对在营百货门店进行品牌调整,其中南京新街口中心店在布局规划、店铺提档、丰富商品业态、优化品牌等方面全面提升,完善了国际高端化妆品品牌的入驻,为公司百货板块业绩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百货业态转型工作,报告期内成功实施了市场竞争激烈的山西路店向奥莱业态转型,为公司奥莱经营积累经验。

 (3)、抢占发展先机,积极筹划新开百货门店。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经营计划,全力促进新门店的开业工作。在公司综合体开发中心、招商中心、营运中心等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如期实现了泗阳购物中心和商业街同步开业的目标,赢得了市场声誉,提高了区域市场占有率。

 (4)、迎难而上,加快综合体项目发展。2016年,综合体板块克服了诸多困难,以销售去化为核心目标,在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招投标、成本管控、价格管理、信息化平台搭建、规划设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带领营销条线团队,陆续部署了“春季攻势”、“百日大战”、“金秋惠战”、“年终冲刺”四大战役,推动了全年指标任务的达成。

 (5)、顺应潮流,推动云中央发展新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转变云中央战略方向,逐步向服务型平台发展,开发了600280平台、在途官网、店联网、中心店触摸屏等系统,为线下实体门店提供商品展示、售后服务、顾客投诉等高质量服务。

 (6)、循序渐进,强化管理增效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精简高效、资源整合、协同和制衡、权利与责任相匹配、风险防范为原则,以优化完善组织架构,再造流程,强化绩效管理为目的,加强对百货店、商业街的统筹管理,建立了集团化物业管理体系,健全薪酬和绩效考评体系,实现“集团化、统一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0亿元,同比下降3.25%,其中百货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34%,地产等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上升4.8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和下辖控股子公司。本期子公司嘉兴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注销,本期新设成立盱眙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泗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1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委托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国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366,977.5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236,697.76元;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7,618,348.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3,665,247.21元,减去2015年度现金股利34,450,046.16元,减去提取的2015年度任意盈余公积8,191,383.1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08,154,097.71元。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1,148,334,8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1,675,069.24 元。

 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256,479,028.47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此项分配预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晓国先生、祝珺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案,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其中设立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现《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修订为: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常务副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设立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现《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修订为: 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云中央办理新三板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雨润云中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新三板挂牌相关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云中央与罗森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云中央与罗森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云中央与乐友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云中央与乐友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阅《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1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以上议案一至议案四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及物业管理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续签办公楼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形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将原办公区域改造为经营场所,本次交易给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办公场所,增加了公司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过去24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1、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城市综合体项目委托控股股东代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交易于2015年11月17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签署办公楼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租赁期限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目前租赁期限届满,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续签办公楼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同时接受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的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吴晓国先生、祝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净资产5%以上,此前关联交易事项均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7号

 法定代表人:祝义亮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食品机械制造、销售;食品研究技术开发、转让;饲料及预混合饲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方名称: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通江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钱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物业咨询、干洗、室内装潢服务;设备安装;电子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建材、百货销售;健身、棋牌、桌球服务;房产经纪;停车场服务;餐饮、游泳池、游乐园。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租赁的办公楼位于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雨润办公大楼北区二楼,使用面积3329平方米,本次租赁协议期限为三年(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协议,承租位于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雨润办公大楼北区二楼3329平方米(使用面积)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为三年,租期届满时,本公司对租赁物享有优先承(续)租权;租赁费用:按2.5元/天/平方计算,年租赁费用为303.77万元;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为:实行先付后租,每6个月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本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以后各期租金按支付周期提前十日支付。

 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本公司承担。

 (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委托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办公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实际使用面积3329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2元收取,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87.89万元;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定价政策

 公司租赁办公楼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和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定价,均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将原办公区域改造为经营场所,本次交易给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办公场所,增加了公司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办公楼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和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定价,均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七、24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城市综合体项目委托控股股东代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交易于2015年11月17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1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雨润云中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罗森

 便利有限公司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5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南京雨润云中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央”)与上海罗森便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森”)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协议以及相关商务谈判等事宜。

 云中央与罗森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后,获得在南京区域使用“罗森(LAWSON)”品牌开设便利店,成为罗森在南京区域指定的唯一被许可人。

 罗森是一家大型连锁便利店跨国集团,全球拥有近1.3万家门店。自1997年进入中国市场后,在上海、重庆、大连、杭州、北京、武汉等地拥有超过1000家门店,罗森便利店以“让共同生活的城市变得更美好”为经营理念,以售卖盒饭、寿司、饭团、面包、甜点等鲜食商品为特色,鲜食食品经营极具竞争力。

 云中央成为其正式区域被许可人后,可以在南京区域采取直营和加盟等模式发展罗森便利店,并获得其在资源、信息、技术及产品研发等诸多方面的共享与交流。经双方约定,初期合作5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有延长合作意向,云中央按合同约定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云中央与罗森合作,一方面,可以通过双方优势互补迅速抢占南京便利店市场“制高点”,提升南京区域便利店行业的整体水平,满足消费者生活方式变化的需求,推动区域内便利店市场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合作双方认同互联网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便利店将与云中央电商板块相结合,以便利店+互联网的形式发展“新零售”业务,打造服务到家的闪送业务,形成大商场与小便利店互补,线上线下结合的新零售格局。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1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雨润云中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区域

 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5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南京雨润云中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央”)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友”)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协议以及相关商务谈判等事宜。

 云中央与乐友签订《区域使用许可合同》后,获得在江苏区域使用“乐友孕婴童”及“歌瑞家”品牌开设母婴连锁专卖店的授权,成为乐友在江苏区域唯一指定合作伙伴。

 乐友成立于1999年,是安全健康母婴用品的全渠道零售商。作为母婴新零售的代表性企业,乐友创新地采用了“APP+网上商城+连锁店”的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以及便捷舒适的购物体验。乐友现与全球21个国家超过530家供应商建立合作,销售的商品包括童装、孕装、玩具、车床椅、奶粉、食品、喂养用品、洗护用品、纸尿裤等共16大类,3万余种单品。2017年,“乐友孕婴童”门店达到500余家,遍布全国百余个城市。

 云中央成为乐友正式区域合作伙伴后,可以在江苏区域采取直营和加盟等模式发展乐友母婴连锁专卖店,并获得其在资源、信息、技术、产品及管理体系等诸多方面的共享与交流。经双方约定,初期合作5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有延长合作的意向,公司按合同约定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云中央与乐友合作,一方面,使本公司可以借助有一定规模的专业企业介入母婴市场,分享未来5-10年内母婴行业的增长红利;另一方面,连锁专卖店业态与本公司现有业态形成协同效应,能够提升业态抗风险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并且,乐友电商可与云中央板块相结合,拓展单店O2O“体验+销售”的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新零售格局。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7-0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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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 13点30分

 (五)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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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7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至7于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议案1至3详见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9:30-17:00

 5、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

 2、邮政编码:210041

 3、联系电话:025-66008022

 4、传真:025-66008020

 5、联系人:韩冬冬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自建的百货商场拟于2017年4月下旬开业,建筑面积5.27万平方米。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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