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洪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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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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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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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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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展情况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2、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
3、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48元/股。
在上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28,467,153股(含328,467,153股)。
4、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公司投资建设老挝年产30万吨化学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22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6、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221号)。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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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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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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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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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洪信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032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