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泽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迪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如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2,882.50万元,下降32.85%,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销售订单增加支付钨原材料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213.92万元,下降34.82%,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8,398.93万元,增加117.20%,系客户信用政策和信用周期季度性变化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899.24万元,增加60.77%,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26.05万元,增加46.75%,系应付钨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95.54万元,增加76.43%,系客户预付货款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2.04万元,下降41.26%,主要系应付外部款减少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74万元,增加121.30%,系汇率变动致使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119.54万元,增加87.10%,系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和销售价格相比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129.29万元,增加63.15%,主要系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4.54万元,增加204.84%,系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之前的发生额仍列报于“管理费用”项目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224.00万元,增加104.02%,主要系上年同期大额冲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50.85万元,系期末持有外汇套期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4.38万元,下降97.29%,系报告期确认对联营企业西安华山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以及外汇套期业务到期转出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47.58万元,下降33.94%,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52万元,增加79.74%,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计提267.42万元,系报告期实现盈利,根据应税纳所得额计提所得税所致。
(10)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21.55万元,增长12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54.13万元,增长115.78%,主要系报告期钨市场企稳回升,产品销售量同比大幅增加,销售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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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963.37万元,增加55.92%,主要系支付原材料款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708.86万元,增加689.67%,主要系本期支付固定资产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69.84万元,增加30.70%,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7-02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2日以专人及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其中徐波、王平、骆祖望、潘峰、许正5名董事参与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泽兰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7-02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2日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张宗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科目间的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7-02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根据情况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已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净利润、股东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科目间的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科目间的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7-02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