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7-025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15:00至2017年4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51号-1新纪元大酒店二楼嘉和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宇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2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22,161,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222,08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24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股东(或代理人) 共18人,所持(代表)股份数35,762,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73%。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彭学军、陈冬华、冷凇2016年度述职报告。

 (1)彭学军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2)陈冬华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3)冷凇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144,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45,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7%;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弃权0股。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5,346,12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6,809,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3,521,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15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5,755,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冯辕律师、朱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7-026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15:30在南京市中山路251号-1新纪元大酒店二楼嘉和厅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董事蒋小平、独立董事彭学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卜宇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7-027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16:00在南京市中山路251号-1新纪元大酒店二楼嘉和厅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刘为民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周艳丽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