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16年4月22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以下简称:“朗福公司”)资金压力,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500万元,另一股东上海复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以下简称“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500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确定。截止目前,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9,000万元,另一股东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6日、2014年12月23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10月17日、2016年4月23日、2017年3月11日、2017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2016年4月22日向朗福公司提供的3,500万元财务资助已于2017年4月21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现已造成逾期。
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向朗福公司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密切关注朗福公司经营状况,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公司将与朗福公司另一股东复地投资抓紧磋商,协助朗福公司加快制订解决方案,落实具体的还款措施,尽快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控制朗福公司的债务风险。
关于上述财务资助逾期的后续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