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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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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成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昌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向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驰宏锌锗投资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中兵投资驰宏锌锗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珠海金润中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郑积华先生、徐晓雒女士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4亿股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53亿元。该事项已于2016年9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公司已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对中国证监会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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