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6:00(星期一)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3日-2017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15:00至2017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子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5,327,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30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298,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5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名(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8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1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2,66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1%;反对2,65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三、本次会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华锋、达代炎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