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翀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继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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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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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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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2,551万元,增加47.67%,主要是公司生物制药产业直销苗销售增加及政府采购渠道收入未结算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441万元,增加154.47%,主要是生物制药产业支付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3、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1,955万元,增加94.96%,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技术转让费,用于新产品的开发所致。
4、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4,923万元,增加53.86%,主要是金宇产业园项目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832万元,增加34.54%,主要是公司口蹄疫疫苗直销收入及猪圆环病毒疫苗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379万元,增加33.94%,主要是公司口蹄疫疫苗直销收入及猪圆环病毒疫苗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92万元,增加250.60%,主要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明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3万元,增加32.09%,主要是生物制药产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329万元,增加37.13%,主要是本期生物制药产业直销苗回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06万元,增加124.06%,主要是本期收到的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788万元,增加69.90%,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绩效奖金与上年同期支付时间存在差异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062万元,增加28.06%,主要是本期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200万元,增加773.33%,主要是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及金宇产业园项目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972万元,增加429.8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及设备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增加28,800万元,主要是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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