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利润承诺股份补偿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利润承诺股份补偿采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式实施。
经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7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利润承诺股份补偿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利润承诺股份补偿中,公司以除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其中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立为北京正润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均不参与转增)、齐兵和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量338,299,42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129822股的比例(38,221,821/338,299,425)进行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本次应补偿股份总数为38,221,821股,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总数为38,221,813股,应补偿股份总数与实际转增股份总数差异为8股,差异原因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具体实施转增过程中因尾数四舍五入计算所致。本次定向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2,709,345股变更为510,931,158股。
按照公司总股本为口径计算,本次定向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472,709,345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38,221,813股,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比例为每10股转增0.808569股(38,221,813/472,709,345)。本次定向转增的除权价格为12.54元,具体计算公式为:转增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转增股数)=13.55÷(1+0.080856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利润承诺股份补偿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1日(周五),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4日(周一),本次补偿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24日(周一)。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