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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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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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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 王华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勇利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成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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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二)2017年1-3月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二)2017年1-3月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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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设立许昌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许昌裕同环保,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许昌裕同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许昌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加金良

 公司住所:长葛市魏武路中段产业集聚区工业孵化园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纸塑包装盒、绿色环保包装材料与设备、模具、特种包装纸、生物质改性材料、植物纤维成型新材料、3D打印产品与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2.投资设立裕同印刷包装(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裕同精品包装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裕同印刷包装(印度)私人有限公司,香港裕同投资198万美元,持股99%,裕同精品包装投资2万美元,持股1%。以下为印度裕同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裕同印刷包装(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TO PRINTING & PACKAG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7年2月14日

 注册资金:200万美元

 地 址:印度班加罗尔

 股权结构:香港裕同持股99%,裕同精品包装持股1%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采购、批发、经销、设计、制造各种成品、半成品或者组合式包装产品,包括用于商业和日常生活中的纸制、板制、玻璃材料、塑料材料等不同型材的包装材料、包装盒、包装袋等。

 3.2017年2月21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同雅投资设立三河市同雅汉纸印刷有限公司,以下为三河同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河市同雅汉纸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1日

 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彬初

 公司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欧伏路86号

 股权结构:北京同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报告期内重要事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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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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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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